二 诗言志:赋诗言志

  《左传》里说到诗与志的关系的共三处,襄公二十七年最详: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

  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

  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第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

  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

  子产赋《隰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

  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曰:“吾子之惠也!”

  印段(子石)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

  公孙段(子石)赋《桑扈》。赵孟曰:“‘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

  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

  文子曰:“其馀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这里赋诗的郑国诸臣,除伯有外,都志在称美赵孟,联络晋、郑两国的交谊。赵孟对于这些颂美,“有的是谦而不敢受,有的是回敬几句好话”。只伯有和郑伯有怨,所赋的诗里有云:“人之无良,我以为君!”是在借机会骂郑伯。所以范文子说他“志诬其上而公怨之”。又,在赋诗的人,诗所以“言志”;在听诗的人,诗所以“观志”“知志”。“观志”已见,“知志”见《左传》昭公十六年:

  郑六卿饯宣子于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

  “观志”或“知志”的重要,上引例中已可见,但下一例更显著。《左传》襄公十六年云:

  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齐高厚之诗不类。荀偃怒,且曰:“诸侯有异志矣!”使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宁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讨不庭!”

  孔颖达《正义》说:“歌古诗,各从其恩好之义类。”高厚所歌之诗独不取恩好之义类,所以说“诸侯有异志”。

  这都是从外交方面看,诗以言诸侯之志,一国之志,与献诗陈己志不同。在这种外交酬酢里言一国之志,自然颂多而讽少,与献诗相反。外交的赋诗也有出乎酬酢的讽颂即表示态度之外的。雷海宗先生曾在《古代中国的外交》一文中指出:

  赋诗有时也可发生重大的具体作用。例如文公十三年郑伯背晋降楚后,又欲归服于晋,适逢鲁文公由晋回鲁,郑伯在半路与鲁侯相会,请他代为向晋说情,两方的应答全以赋诗为媒介。郑大夫子家赋《小雅·鸿雁》篇,义取侯伯哀恤鳏寡,有远行之劳,暗示郑国孤弱,需要鲁国哀恤,代为远行,往晋国去关说。鲁季文子答赋《小雅·四月》篇,义取行役逾时,思归祭祀;这当然是表示拒绝,不愿为郑国的事再往晋一行。郑子家又赋《载驰》篇之第四章,义取小国有急,相求大国救助。鲁季文子又答赋《小雅·采薇》篇之第四章,取其“岂敢定居,一月三捷”之句,鲁国过意不去,只得答应为郑奔走,不敢安居。

  郑人赋诗,求而兼颂;鲁人赋诗,谢而后许。虽也还是“言志”,可是在办交涉,不止于酬酢了。称为“具体的重大作用”,是不错的。但赋诗究竟是酬酢的多。

  不过就是酬酢的赋诗,一面言一国之志,一面也还流露着赋诗人之志,他自己的为人。垂陇之会,范文子论伯有、子展、印氏等的先亡后亡,便是从这方面着眼,听言知行而加推断的。《汉书》三十《艺文志》说:“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须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这也是“观志”,《荀子》里称为“观人”。春秋以来很注重观人,而“观人以言”(《非相》篇)更多见于记载。“言”自然不限于赋诗,但“诗以言志”,“志以定言”,以赋诗“观人”也是顺理成章的。如此论诗,“言志”便引申了表德一义,不止于献诗陈志那样简单了。再说春秋时的赋诗虽然有时也有献诗之义,如上文所论,但外交的赋诗却都非自作,只是借诗言志。借诗言志并且也不限于外交,《国语·鲁语》下有一段记载:

  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飨其宗老,而为赋《绿衣》之三章。老请守龟卜室之族。师亥闻之曰:“善哉!男女之飨,不及宗臣;宗室之谋,不过宗人。谋而不犯,微而昭矣。诗所以合意,歌所以咏诗也。今诗以合室,歌以咏之,度于法矣!”

  《绿衣》之三章云:“我思古人,实获我心”;韦昭解这回赋诗之志是“古之贤人正室家之道,我心所善也”。可见这种赋诗也用在私室的典礼上。韦昭解次“合”字为“成”;以现成的诗合自己的意,而以成礼,是这种赋诗的确释。清劳孝舆《春秋诗话》卷一云:

  风诗之变,多春秋间人所作。……然作者不名,述者不作,何欤?盖当时只有诗,无诗人。古人所作,今人可援为己诗,彼人之诗,此人可赓为自作,期于“言志”而止。人无定诗,诗无定指,以故可名不名,不作而作也。

  论当时作诗和赋诗的情形,都很确切。

  这种赋诗的情形关系很大。献诗的诗都有定指,全篇意义明白。赋诗却往往断章取义,随心所欲,即景生情,没有定准。譬如《野有蔓草》,原是男女私情之作,子太叔却堂皇的赋了出来;他只取其中“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两句,表示欢迎赵孟的意思。上文“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以及下章,恐怕都是不相干的。断章取义只是借用诗句作自己的话。所取的只是句子的文义,就是字面的意思;而不管全诗用意,就是上下文的意思。——有时却也取喻义,如《左传》昭公元年,郑伯享赵孟,鲁穆叔赋《鹊巢》,便是以“鹊巢鸠居”“喻晋君有国,赵孟治之”(杜预注)。但所取喻义以易晓为主;偶然深曲些,便须由赋诗人加以说明。那时代只要诗熟,听人家赋,总知道所要言的志;若取喻义,就不能如此共晓了。听了赋诗而不知赋诗人的志的,大概是诗不熟,唱着听不清楚。所以卫献公教师曹歌《巧言》篇的末章给孙蒯听,讽刺孙文子“无拳无勇,职为乱阶”。师曹存心捣乱,还怕唱着孙蒯不懂,便朗诵了一回——“以声节之曰‘诵’”,“诵”是有节奏的——。孙蒯告诉孙文子,果然出了乱子。还有,不明了事势也不能知道赋诗人的志。齐庆封聘鲁,与叔孙穆子吃饭,不敬。叔孙赋《相鼠》,讽刺他“人而无仪,不死何为!”他竟不知道。后来因乱奔鲁,叔孙穆子又请他吃饭,他吃品还是不佳,叔孙不客气,索性教乐工朗诵《茅鸱》给他听;这是逸诗,也是刺不敬的。但是庆封还是不知道。他实在太糊涂了!赋诗大都是自己歌唱。有时也教乐工歌唱;《左传》有以赋诗为“肄业”(习歌)的话,有“工歌”“使大师歌”的话,又刚才举的两例中也由乐工诵诗。赋诗和献诗都合乐;到春秋时止,诗乐还没有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