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歌》旬刊
我们要捉住现实,
歌唱新世纪的意识。
又说,
我们要用俗言俚语,
把这种矛盾写成民谣小调鼓词儿歌,
我们要使我们的诗歌成为大众歌调,
我们自己也成为大众中的一个。
但他们并不专用大众文学的旧形式,他们也要创造新的。这个旬刊最近情形不知如何,我只看到第一、第二、第四期,就这三期说,他们利用旧形式要比创造新的,成绩好些。那些用民谣、小调儿歌的形式写出来的东西虽然还不免肤泛,散漫的毛病,但按歌谣(包括俗曲)的标准说,也不比流行的坏。况且总还有调子,要是真歌唱起来,调子是很重要的。这类作品里,觉得第二期里的《新谱小放牛》比较好。那是对山歌。对山歌离不了重叠与连锁两种表现法,结构容易紧密,意思不用很多,作者当然可以取巧些。至于那些用新形式写的,除了分行外,实在便无形式;于是又回到白话诗初期的自由诗派。这些诗里,也许确有“新世纪的意识”,但与所有的新诗一样,都是写给一些受过欧化的教育的人看的,与大众相去万里。他们提倡朗读;可是这种诗即使怎么会朗读的人,怕也不能教大众听懂。举一个题目罢,“回忆之塔”(见第二期),你说,要费多少气力才能向大众解释清楚?他们谁又耐烦听你!《文学月报》中蓬子君的诗似乎也是新意识,却写得好,可是说到普及也还是不成。
去年JK君在《文学月报》上提出“大众文艺问题”,引起许多讨论;《北斗》还特地用这个题目征过一回文。那些文里有两个顶重要的意见:一是要文学大众化,先得生活大众化;所谓“自己也成为大众的一个”。二是在大众中培养作家。这是根本办法;不然,大众文艺问题,终于是纸上谈兵而已。不过那些还未“化”或者简直“化”不了的人也当睁眼看看这个时势,不要尽唱爱唱穷,唱卑微,唱老大。这都是自我中心,甚至于自我狂。要知道个人的价值,已一天天在跌下去;剌剌不休,徒讨人厌罢了。再则无论中外,大作品决不是自叙传,至少决不仅仅是自叙传。还有从前人喜欢引用的“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也正是自我狂之一种。文章的得失,若真是只有“寸心知”,那实在可以不必写。就算这指的是那精致的技巧,但技巧精微至此,也就无甚价值可言。诗的大众化是文学大众化的一个分题,自然也可用同样原则处置。可是诗以述情为主,要用比喻,没有小说戏剧那样明白,又比较简练些,接近大众较难(叙事诗却就不同)。所以大众化起来,怕要多费些事。《新诗歌》中对于这一层似乎还未论到。第二期里有《关于写作新诗歌的一点意见》一文,论到新诗歌的题材,列举九项,都可采用;此外足以表现时代的材料想来还有。总之,最好撇开个人;但并非不许有个性在文章里。材料的选择,安排与表现,与文章的感染力相关甚大。这多半靠个人的才性与功夫;所谓个性,便指的这些。
《关于写作新诗歌的一点意见》里也论到新诗歌的形式,他们分列四项,大概不外利用旧的与创造新的。旧的指歌谣的形式。照我的意见,歌谣应包括徒歌与俗曲(小曲,小调,唱本等);徒歌又分为可歌可诵两类,七言四句的山歌属于前者,长短参差的歌语属于后者。歌谣的组织,有三个重要的成分:一是重叠,二是韵脚,三是整齐。只要有一种便可成歌谣,也有些歌谣三种都有。当然,俗曲还得加上乐调一个成分,极要紧的成分。不过那已在文学以外了。周作人先生想“中国小调的流行,是音乐的而非文学的”,“以音调为重而意义为轻”,所以辞句幼稚粗疏的多。(见《自己的园地诗的效用》篇)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推想。徒歌可诵的一类无一定形式可言。可唱的一类以七言四句一节为主要的形式,有时可重叠到许多节。节不限于四句,但七言总是主要的句法;俗曲中的句法也以七言为主。七言外有时加些衬字,叠字,虚腔,但基本形式总看得出。至于北平的“弦子书”,有时长到十九字一句,也只唱七拍子,与七言同,那却带着乐调的关系了。
俗曲中还有一种十字句,分三三四,共三读;大鼓书里有时用它,皮黄里简直以它为主。俗曲的篇法却无定,则因为要跟着乐调走。这些组织与形式,都可试验。但各种形式全带韵脚,韵脚总是重读。虽有无韵句间隔而太少;篇幅短还行,长了就未免单调。这层多换韵也许可以补救一些。还有一层,韵句多了,令人有头轻脚重之感;这个可不容易补救,只有将篇幅剪裁得短些。实在短不了的,便须用新形式。创造呢,不知如何下手,姑不论;英国诗里的“无韵体”,却似乎可以采用。近年来新诗人试验的外国诗体很多,成绩以徐志摩君为最。他用“无韵体”,结果不算坏。这种体似乎最能传出说话曲折的神气。我们不一定照英国规矩,但每行得有相仿的音数与同数的重音,才能整齐,才能在我们的语言里成功一首歌。至于中国语里有轻音的现象。胡适之先生《谈新诗》里早已说过了。这种歌虽不可唱而可诵。《新诗歌》里主张朗读,这种诗体是最相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