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的民族精神与现代转化》阅读训练及参考答案
中国传统法的民族精神与现代转化
一国法律和一国语言一样,是在民族长期演进过程中慢慢形成的。真正深入人心的法律,并非立法者人为的创造,而是对传统的尊重,对民族精神的体认。立法者所做的,只是将这样的民族精神,通过格式化的语言,以法律的形式表达出来罢了。在传统法和现代法之间,如果要找到共通之处,唯有民族精神。民族精神超越了某一特定的历史产物或者固有形式,是一种价值的关怀,用一个成语来设喻——薪尽火传,传统法的外在形式,比如《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等法典为“薪”,民族精神就是“火”,薪有尽时,火种永传。
透过有形的法律外表,我们抽绎出传统法的民族精神:关注现实生活、重视生民福祉的立法模式,坚持文化传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立法精神,德法兼治的治理模式,严以治吏、宽以养民的社会治理原则,以人为本、矜恤人命的刑事政策,融天理、国法、人情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标准。以上六个方面,皆具有超越时空的恒久价值,富有中国特色。中华民族传统法律文化之所以如此发达深厚,是因为历朝历代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以创新,从未有推倒重建、完全革故鼎新的做法。
今天,传统法的民族精神经过创造性转化,有些成为新时代国家治理的指导思想,有些直接或者间接成为新时代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从不同层面发挥着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传统社会关于国家治理模式的总结,也是被社会实践证明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治理模式,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留给我们的重要遗产之一。2020年《民法典》的出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大成就,既系统整合了几千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制度,又开启了新的民法时代。《民法典》包含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七编及附则,共1260条,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并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
中国传统法中蕴含着的民族精神是传统法文化精华的集中体现。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和法治建设,绝对不能空守宝山而不自知,盲目否定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或者一味以西方的标准来定优劣,将西方法治理论与实践奉为圭臬而亦步亦趋,必得回归传统,深切体认传统,提取出宝贵的民族精神,并通过创造性转化,使之成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价值源泉和智慧宝库。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新时代立法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础和路径。
(摘编自宋玲《中国传统法的民族精神与现代转化》)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一国法律是其民族精神的产物,是立法者借助格式化的语言表达出来的对传统的尊重。
B.中华民族传统法律文化发达深厚,因而历朝历代的法律都是在传承的基础上加以创新。
C.当代中国法治体系建设在汲取传统法文化精华的基础上,也可借鉴他国法治的有益做法。
D.现今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这是传统法的民族精神直接转化为新时代法律制度的明证。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文章层层深入,先提出论题“传统法的民族精神”,后分析内涵,再阐明现代转化方式。
B.文章末段否定了两种极端做法,得出新时代法治建设应突出体现“四个自信”的结论。
C.文章论证兼顾历史与现实,既有对我国传统法的深刻分析,又有对现代法的精要阐述。
D.文章用“薪尽火传”设喻,论证民族精神是贯通古今法律的精魂,具有超越性、恒久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只有传统法的民族精神真正实现了创造性转化,恰当地融入新时代法治建设中,中国法才能以其民族特色屹立于世界。
B.《唐律疏议》因为历史情境的变化,自然丧失了实际应用的功效,但是内蕴在其中的价值,却不因时代的改变而丧失。
C.《民法典》对人民权利的高度重视,是传统法注重人文关怀理念的创新性发展,体现了传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立法传统。
D.传统法中存在着许多独树一帜的民族性元素,完全可以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以实现“文化自信”。
答案
1.C A.“是立法者借助格式化的语言表达出来的对传统的尊重”偷换概念,原文是“真正深入人心的法律,并非立法者人为的创造,而是对传统的尊重,对民族精神的体认”。
B.“因而历朝历代的法律都是在传承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因果倒置,原文是“中华民族传统法律文化之所以如此发达深厚,是因为历朝历代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以创新”。
D.混淆信息,“直接转化为新时代法律制度”有误,德法兼治的治理模式经过创造性转化成为新时代国家治理的指导思想。
2.B.“得出新时代法治建设应突出体现‘四个自信’的结论”有误,文章末段强调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和法制建设应深切体认传统,提取出宝贵的民族精神并加以创造性转化。
3.D.“完全可以融入”有误,只有“传统法中蕴含着的民族精神”才可以“融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