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德治法治并重传统中汲取治理智慧》阅读训练及参考答案

  从德治法治并重传统中汲取治理智慧

  古代中国的德治法治并重模式具有鲜明特征。为政以德关乎能否服众,一旦失德,就是有违天命,政令、刑罚就会失去正当性。德治法治并重是一种建立在共同价值取向基础上的秩序追求,即以价值共识、道德教化、礼制规范以及一定的国家强制,实现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的善治秩序。德治与法治相互补充、相互支撑,共同维系国家长治久安。

  德治与法治在规范与实施体系上相互融通。德治与法治各有其“典”“则”。《尚书·五子之歌》中说:“明明我祖,万邦之君。有典有则,贻厥子孙。”“有典有则”为后世所延续。“典”是指礼法体系的基本经典、基本法则。“则”是各种形态的具体规则。德治之“典”,主要是官方倡导学习的一系列儒家经典。这些既是阐释德治义理的经典,包含大量关于礼的基本规则,也为其他社会规范形式提供基本价值原则。德治之“则”,散见于各种礼仪礼制、乡规民约、风俗习惯、家法族规、行业性规则之中。法治之“典”,向上可以追溯到刑、汤刑、吕刑等古代刑书汇编。唐朝不仅有以刑事法律为主体的唐律,还有法律典则的汇编《唐六典》,法律形式十分丰富。明清两代在律之外制定了大明会典、大清会典。“法治”之“则”,表现为各种政令、条例、事例和司法成案等。这种“德”“法”各“有典有则”的规范体系是相互衔接、相互渗透、综合为治的。正如东汉陈宠所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

  德治法治并重不仅体现在规范体系的融通上,还体现在实施体系的完备上。《孟子》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古代中国把家庭、家族视为个人人格养成的亲属团体。家被赋予一定的自治权,亲属之间的纠纷有些可以内部自行解决。地方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律典、政令的实施,保障秩序安定,同时又注重道德教化作用。比如,一些州县和乡里设有彰痒亭和申明亭,由德高望重的乡绅旌表嘉善、申诚顽劣。国家还允许乡贤、书院、家族、牙行等团体,以内部章程、规约、自律规则等规范形式实行自治。

  新时代法治与德治的内涵和方式与古代有很大差异,但在两者结合方式、规范体系融通、组织实施方面,传统治理经验仍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我们强调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既重视发挥法治对道德的保障作用,也注重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需要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一方面,要强化法律法规的价值导向,推动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另一方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坚持法律的规范性和引领性相结合。比如,我国古代十分重视家教、家风、家训。《民法典》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这是通过立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的有益实践。只有法治与德治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做到融会贯通、相得益彰,才能推动形成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良好局面。

  (摘编自张生《从德治法治并重传统中汲取治理智慧》)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中国古代追求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的善治秩序,统治者不追求国家强制。

  B.“则”是各种形态的具体规则,礼仪礼制、乡规民约、政令等是德治之“则”。

  C.古代家庭、家族拥有很大的自治权,可以自行协调解决内部成员间的纠纷。

  D.让法治与德治发挥其各自作用,融会贯通,才能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文章在阐释“典”与“则”时,既有理论阐释,又有举例论证,有较强说服力。

  B.文章从规范体系和实施体系两方面来阐释德治与法治的关系,两者是并列关系。

  C.文章引用《尚书·五子之歌》中的话,是为了论述德治与法治在实施上是互融的。

  D.文章既肯定了传统治理经验的借鉴意义,又指出它的内涵变化,富有思辨色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一个人的行为超出道德底线,最终要依据法律制裁,说明道德的约束力是微乎其微的。

  B.古代各级政府负责所辖区域的政令和法律实施,这种国家强制为实施德治提供了必要条件。

  C.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之中,有利于发挥法制的价值导向作用。

  D.《民法典》中关于家庭的规定,体现了对中国古代重视家教、家风、家训优良传统的继承。

  阅读理解答案

  1.D【解析】A项,“统治者不追求国家强制”缺乏依据;B项,政令是法治之 “则”;C项,应是“一定”“有些可以”。

  2.C【解析】C项,引用《尚书?五子之歌》中的话,是为了论述德治与法治各有其“典”“则”。

  3.A【解析】A项,“道德的约束力是微乎其微”于文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