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缶”文言文意思
“缶”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繁体:缶(简繁同形)
拼音:fǒu
“缶”字的古汉语解释
fǒu
1.名词 大腹小口的圆形瓦器。《捕蛇者说》:“视其缶,而吾蛇尚存。”
2.名词 瓦制的打击乐器。《廉颇蔺相如列传》:“请奉盆缶秦王,以相娱乐。”
“缶”国语辞典解释
fǒu
名词1.盛酒漿的瓦器,腹大口小,有蓋。《說文解字.缶部》:「缶,瓦器,所以盛酒漿。」
2.樂器名,打擊樂器。古代一種瓦製的敲擊樂器,稱「擊缶」 。《詩經.陳風.宛丘》:「坎其擊缶,宛丘之道。」 唐.孔穎達.正義:「此云擊缶,則缶是樂器。」 《舊唐書.卷二九.音樂志二》:「缶,如足盆,古西戎之樂,秦俗應而用之。其形似覆盆,以四杖擊之。」
3.二一四部首之一。
“缶”康熙字典解释
廣韻方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俯九切,𠀤音否。說文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鼓之以節歌。
爾雅·釋器盎謂之缶。
註盆也。
疏缶是瓦器,可以節樂,如今擊甌,又可以盛水盛酒,卽今之瓦盆也。
急就篇註缶卽盎也,大腹而斂口。
易·比卦有孚盈缶。
釋文鄭云:缶,汲器也。
又坎卦樽酒簋貳用缶。
註瓦缶之器。
又離卦不鼓缶而歌。
前漢·楊惲傳仰天撫缶。
註缶,瓦器也。
又小爾雅𨥏二有半謂之藪,藪二有半謂之缶,缶二謂之鍾。
註缶,四斛也。
魯語其歲收田一井,出稯禾,秉芻,缶米。
註缶,庾也。
又前漢·高帝紀上破布軍於會缶。
註蘇林曰:音𡍮。師古曰:此字本作𦉈,而轉寫誤爲缶字耳。黥布傳則正作垂字。
又正字通宥韻,讀若覆,義同。○按諸韻書無去聲。
“缶”形意通解
略說: 甲金文象器皿之形,上象蓋子,本義是缶。詳解: 甲金文象器皿之形,上象蓋子,本義是缶。《說文》:「缶,瓦器所以盛酒𤖅。秦人鼓之以節謌。象形。凡缶之屬皆从缶。」
一說「缶」是「匋」的簡省(金文形義通解),象持杵製作陶器之形,姑備一說。
「缶」是容器,用以盛水或酒,流行于春秋戰國。甲骨文用作方國名和人名。金文用作本義。蔡侯朱缶:「蔡侯朱之缶」。《爾雅.釋器》:「盎謂之缶。」又用作人名,小臣缶鼎:「王易(賜)小臣缶湡責(積)五年」,「小臣」是職官名,「缶」是人名,「湡」是地名,「責」讀作「積」,指貢物,如禾米薪芻之類(參李學勤)。意思是說王賜予小臣缶五年的湡地的禾米。商代金文中的「小臣缶」亦見於甲骨文。又通假為「寶」,京姜鬲:「其永缶(寶)用」。
從「午」聲之「缶」與金文「寶」字所從相同,參見「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