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文言文意思
“聚”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繁体:聚(简繁同形)
拼音:jù
“聚”字的古汉语解释
jù
1.名词 村落;聚居点。《史记·五帝本纪》:“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
2.动词 聚集;集合。《论积贮疏》:“有勇力者聚徒衡击。”《师说》:“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
【又】动词 征集。《捕蛇者说》:“太医以王命聚之。”
【聚落】村落,人们聚居之处。
【聚讼】众说纷争,是非难定。
“聚”国语辞典解释
jù
动词1.集合、會合。例: 「物以類聚」 。《易經.繫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吳句餘予之朱方,聚其族焉而居之,富於其舊。」
2.堆積、蓄積。例: 「聚沙成塔」 。《荀子.王制》:「我今將畜積并聚之於倉廩。」 《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又於帝前聚米為山谷,指畫形埶。」
3.徵收、搜括。《論語.先進》:「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
名词
1.村落。《史記.卷一.五帝本紀》:「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 唐.張守節.正義:「聚,謂村落也。」 漢.王襃〈僮約〉:「往來市聚,慎護姦偷。」
2.人群。《左傳.成公十三年》:「虔劉我邊陲,我是以有輔氏之聚。」 晉.杜預.注:「聚,眾也。」
3.積蓄。《左傳.哀公十七年》:「楚白公之亂,陳人恃其聚而侵楚。」
“聚”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正韻慈庾切集韻韻會在庾切,𠀤徐上聲。說文會也。
易·乾卦君子學以聚之。
禮·檀弓聚國族於斯。
前漢·高帝紀五星聚于東井。
管子·君臣篇是以明君順人心,安情性而發於衆心之所聚。
註聚謂所同歸凑也。
又玉篇斂也。
禮·樂記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
周禮·地官·稍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
疏聚是縣四百里,都五百里中畜聚之物。
又居也,邑落也。
史記·五帝紀一年而所居成聚。
註聚謂村落也。
又秦本紀幷諸小鄕聚,集爲大縣。
註萬二千五百家爲鄕聚。
前漢·平帝紀鄕曰庠,聚曰序。
註張晏曰:聚,邑落名也。師古曰:聚,小于鄕。
又積也。
禮·月令孟冬之月,命有司循行積聚,無有不斂。
又管子·正篇會民所聚曰道。
註聚謂衆所宜。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六材旣聚,巧者和之。
註聚,具也。
又左傳·莊二十五年城聚。
註晉邑。
又唐韻才句切集韻從遇切正韻族遇切,𠀤音𡒍。義同。
又音娵。
史記·歷書月名畢聚。日得甲子。索隱讀。
又與驟同。
周禮·天官·獸醫註趨聚之節。
釋文聚,本一作驟。
又韻補叶組救切,音僦。
班固·西都賦毛羣内闐,飛羽上覆。接翼側足,集禁林而屯聚。考證:〔禮·月令孟冬之月,命司徒循行積聚。〕 謹照原文司徒改有司。〔班固·西都賦毛羣肉闐,飛羽上覆。〕 謹照原文肉闐改内闐。
“聚”形意通解
略說: 從「乑」,「取」聲。本義是會聚、會集。詳解: 從「乑」,「取」聲。本義是會聚、會集。《說文》:「聚,會也。从乑,取聲。」如《周易.繫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上博二.從政(甲篇)》簡6:「不惠則亡(無)㠯(以)聚民。」
「聚」也表示人群聚居的村落、邑落。《說文》:「邑落曰聚。」如《史記.五帝本紀》:「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漢書.平帝紀》:「鄉曰庠,聚曰序。」顏師古注:「聚小於鄉。」
「聚」表示積聚、積蓄。《玉篇.㐺部》:「聚,積也。」如《周易.乾》:「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辯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莊子.逍遙遊》:「適千里者,三月聚糧。」又表示積蓄的財物。如《左傳.哀公十七年》:「楚白公之亂,陳人恃其聚而侵楚。」
「聚」表示徵收、搜刮。如《論語.先進》:「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荀子.王制》:「成侯、嗣公,聚斂計數之君也,未及取民也。」
「聚」還用作量詞,相當於堆或撮。如東晉葛洪《神仙傳.老子》:「丹書文字如新,甲成一聚枯骨矣。」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造神麴并酒等》:「若止三石麥麴者,但作一聚,多則分為兩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