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言文意思
“用”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古汉语(文言文)字典“用”字

繁体:(简繁同形)

拼音:yòng

“用”字的古汉语解释

yòng

1.动词 使用。《寡人之于国也》:“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心也。”

2.动词 任用。《涉江》:“忠不必兮,贤不必以。”

3.动词 效力。《陈涉世家》:“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者。”

4.动词 需要,多用于否定。《木兰诗》:“木兰不尚书郎。”

5.名词 才能。《原毁》:“彼虽善是,其不足称也。”

6.名词 资财。《荀子·天论》:“强本而节。”

7.名词 用处;作用。《赵威后问齐使》:“此率民出于无者,何至今不杀乎。”

8.介词 根据;凭。《陌上桑》:“何识夫婿。”

9.介词 因为;由于。《劝学》:“非蛇蟮之穴无可寄托者,心躁也。”

10.介词 在。《采草药》:“古法采草药多二月、八月,此殊未当。”

【用事】⒈行事。旧时多指祭祀之事。⒉掌权;管事。⒊引用典故。

【用武】⒈使用武力。⒉施展才能。

“用”国语辞典解释

yòng

名词
1.功效。例: 「用處」「功用」「效用」「作用」「有用」《論語.學而》「禮之用,和為貴。」

2.花用的錢財。例: 「家用」「費用」《論語.學而》「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3.器物。例: 「用具」「器用」《國語.周語上》「司空除壇于籍,命農大夫咸戒農用。」

4.姓。如漢代有用虬。

5.二一四部首之一。

动词
1.任命。例: 「任用」「舉用」《論語.陽貨》「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 《孟子.梁惠王下》「見賢焉,然後用之。」

2.行使、施行。例: 「用電」「使用」「運用」「應用」《左傳.襄公二十六年》「雖楚有材,晉實用之。」 《孟子.告子上》「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3.需要。多用於否定或反問。例: 「不用再說了!」 「這事還用你操心嗎?」 《論語.陽貨》「割雞焉用牛刀!」 唐.杜甫〈曲江〉詩二首之一:「細推物理須行樂,何用浮名絆此身。」

4.進食、吃喝。例: 「用餐」「用茶」「請用點水果。」 《韓非子.外儲說左下》「孔子御坐於魯哀公,哀公賜之桃與黍。哀公:『請用。』」

介词
1.表示憑藉。相當於「以」例: 「用手蒙住眼睛。」 《孟子.滕文公上》「吾聞用夏變夷者,未聞變於夷者也。」 《史記.卷一一〇.匈奴列傳》「單于既得翕侯,以為自次王,用其姊妻之,與謀漢。」

2.因。表示原因、結果。相當於「因此」《詩經.邶風.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國語.周語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禍亂並興,共工用滅。」

连词
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相當於「因而」例: 「用特函達」 。民國.孫文《建國方略.心理建設.自序》「吾志所向,一往無前,愈挫愈奮,再接再勵,用能鼓勵風潮,造成時勢。」

“用”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余頌切,容去聲。
說文可施行也。
易·乾卦初九,潛龍勿
唯宜潛藏,勿可施
書·臯陶謨天討有罪,五𠛬五哉。
 又廣韻使也。
左傳·襄二十六年惟楚有材,晉實之。
杜甫詩古來才大難爲
 又功
易·繫辭顯諸仁,藏諸
謂潛藏功,不使物知,是藏諸也。
論語禮之,和爲貴。
 又貨也。
書·大禹謨正德利厚生。
謂在上節儉,不爲糜費,以利而,使財物殷阜。
禮·王制冢宰制國,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
 又以也。
詩·小雅謀夫孔多,是不集。
古樂府識夫壻,白馬從驪駒。
 又庸也。
論語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焉稼。
 又增韻也。
書·微子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以容。
器實曰
左傳·襄二十五年我先王賴其利器也。
 又廣韻通也。
 又姓。漢有蚪,爲高唐令。
 又韻補叶餘封切,音容。
詩·小雅謀臧不從,不臧覆
陸賈新語大化絕而不通,道德施而不
立則爲太山衆本之宗,仆則爲萬世之
 又六書正譌周伯琦曰:,古鏞字,鐘也。古㱁識,商鐘寅簋鐘字皆作,後人借爲施字。考證:〔左傳·襄二十五年我先王賴其器也。〕 謹照原文賴其下增利字。

“用”形意通解

略說: 甲骨文象桶形,左邊象桶身,右邊象把手。本義是桶,後假借表示施行、使用。

詳解: 甲骨文象桶形,左邊象桶身,右邊象把手。(字形參見《合集》19762、21405)本義是桶,後假借表示施行、使用。(于省吾、楊樹達、裘錫圭)《說文》:「用,可施行也。」「」和「」是一字分化,參見「」。

  甲骨文表示施行。如《合集》1616:「乙子(巳)卜:叀(惠)二牛且(祖)乙。用。《花東》459:「癸丑卜:叀(惠)二牢于且(祖)甲。不用。」「」和「不用」出現在命辭之後,表示命辭的內容是否施行。

  金文用作動詞,表示使用。如召仲鬲:「其子子孫孫永寶用。」又用作介詞,相當於「」。如虢季子白盤:「王睗(賜)乘馬,是用左(佐)王。」還用作連詞,可表示相承關係,相當於因而,如守宮盤:「守宮對揚周師釐,用乍(作)且(祖)乙[⻖尊](尊)。」又表示因果關係,相當於因為,如禹鼎:「用天降大喪于二或(國),亦唯噩侯馭方率南淮尸(夷)、東尸(夷),廣伐南或(國)、東或(國),至于歷內。」銘文講述因為上天降下災難,噩侯馭方攻打周朝的南國和東國,至於歷內。

  金文又有「用事」一詞,表示執行職務。如善鼎:「易(賜)女(汝)乃且(祖)旂,用事。」表示賞賜你的祖先的旗給你,用來執行職務。

  戰國秦簡「」有用為本義的例子。《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00:「縣及工室聽官為正衡石贏(纍)、斗用(桶)升,毋過歲壺〈壹〉。」「」讀為「」,整理者注:「斗桶,見《呂氏春秋.仲春紀》《史記.商君列傳》,秦漢時以十斗為桶,一說六斗為桶。」全句意謂縣和工室由有關官府校正其衡器的權、斗桶和升,至少每年應校正一次。

  「」還表示運用,如《論語.學而》:「禮之用,和為貴。」又表示採用,如《史記.秦始皇本紀》:「韓非使秦,秦用李斯謀,留非,非死雲陽。」也特指吃喝,如《韓非子.外儲說左下》:「孔子御坐於魯哀公,哀公賜之桃與黍。哀公曰:『請用。』

  「」表示任用。如《左傳.僖公三十年》:「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孟子.梁惠王下》:「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

  「」表示功用、用處。如《莊子.逍遙遊》:「今子有大樹,患其無用。《韓非子.五蠹》:「賞其功,必禁無用,故民盡死力以從其上。」又表示用具,如《國語.周語上》:「先王之於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韋昭注:「用,耒耜之屬也。

  「」表示財用、費用。如《論語.顏淵》:「年饑,用不足,如之何?《墨子.辭過》:「故節於身,誨於民,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財用可得而足。

  「」表示統治、治理。如《荀子.富國》:「仁人之用國,將脩志意,正身行,伉隆高,致忠信,期文理。《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我死後,子必用鄭,必以嚴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