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文言文意思
“麓”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古汉语(文言文)字典“麓”字

繁体:(简繁同形)

拼音:

“麓”字的古汉语解释

1.名词 山脚下。《登泰山记》:“与知府朱孝纯子颖由南登。”

2.名词 管理苑囿的官。《国语·晋语九》:“主将适蝼,而不闻。”

“麓”国语辞典解释

名词
山腳。例: 「山麓」「南麓」 。元.虞集〈寄幻庵主者〉詩: 「朝遊武夷麓,莫入匡廬岑。」

“麓”康熙字典解释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盧谷切,音祿。
釋名山足曰,陸也。言水流順陸,燥也。
周禮·地官·林衡掌巡林之禁令而平其守。
平林之大小及所生者,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
詩·大雅瞻彼旱
旱,山名。,山足也。
 又說文,守山林吏也。
 又錄也。
書·舜典納于大,烈風雷雨弗迷。
納舜使大錄萬幾之政。
亦曰山足。
 又與鹿通。
春秋·僖十四年沙鹿崩。
穀梁傳林屬於山爲鹿。
 又叶錄直切,音力。
易林被服文德,升入大,四門雍肅,登受大福。福,音逼。考證:〔周禮·地官·林衡掌巡之禁令。〕 謹照原文字上增林字。

“麓”形意通解

略說: 古文字從「」,「鹿」聲,本義為生於山足的林木,後引申為山腳。

詳解: 古文字從「」,「鹿」聲,本義為生於山足的林木,後引申為山腳。「」字的甲骨文從「」從「鹿」或「」,金文則從「」從「」。「鹿」、「」音同,且皆為字之聲符,「」、「」之別,實為「聲旁的代換」(裘錫圭)。

   《說文》:「麓,守山林吏也。从林,鹿聲。一曰:林屬於山爲麓。《春秋傳》曰:『沙麓崩』。」可見《說文》解釋「」實有兩義,其中「守山林吏」為其引申義,「林屬於山」方為其本義。《禮記.王制》林麓川澤」,「」用其本義。「」字由「林屬於山」引申為「守山林吏」,殆因「」本為林木,與山林關係密切,故守山林之吏即名為「」(馬敘倫)。

  「」在甲骨文用作地名。如《合集》37382:「王田于西㯟(麓)」,表示王在西麓打獵。又通假為「鹿」,如《合集》30268:「王其夗(館)麓(鹿)臺」,表示王住在鹿臺。「麓臺」即是古書中的「鹿臺」,指皇帝的行宮一類建築。《史記.殷本紀》厚賦稅以實鹿臺之錢」,《集解》引傅瓚曰:「鹿臺,臺名,今在朝歌城中。《正義》《括地志》云:「鹿臺在衛縣西南二十二裏。《新序.刺奢》說「紂爲鹿臺,七年而成」,很可能鹿臺在紂以前就有了,紂只是加以擴建而已(宋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