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文言文意思
“笞”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古汉语(文言文)字典“笞”字

繁体:(简繁同形)

拼音:chī

“笞”字的古汉语解释

chī

1.动词 用竹板、荆条抽打。《陈涉世家》:“尉果广。”

2.动词 比喻奴役;役使。《过秦论》:“执敲扑而鞭天下。”

3.名词 用竹板、荆条抽打的刑罚。《陈州粜米》:“现放着徒流杖,做下严刑。”

【笞杖】1.以杖抽打。2.施行笞刑的刑具。

“笞”国语辞典解释

chī

动词
用鞭或竹板打。例: 「鞭笞」《墨子.魯問》「譬有人於此,其子強梁不材,故其父笞之。」


名词
古代一種用竹板鞭打的刑罰。《新唐書.卷五六.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笞之為言恥也;凡過之小者,捶撻以恥之。」

“笞”康熙字典解释

廣韻丑之切韻會正韻抽之切,𠀤音痴。捶擊也。
前漢·𠛬法志景帝六年詔曰:者,所以敎之也。其定箠令。丞相劉舍請者,捶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之末薄半寸,皆平其節。當臋,毋得更人。
如淳曰:然則先時背也。師古曰:毋更人,謂行者不更易人也。
唐書·𠛬法志斷獄之𠛬有五,一曰之爲言恥也,凡過之小者,捶撻以恥之。漢用竹,後世更以楚。曰扑作敎𠛬是也。太宗甞覽明堂針灸圖,見人之五臟皆近背,詔罪人無得鞭背。
荀子·正論篇捶、臏脚。
皆杖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