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文言文意思
“民”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繁体:民(简繁同形)
拼音:mín
“民”字的古汉语解释
mín
1.名词 古指奴隶,泛指庶民百姓。《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
2.名词 人。《五蠹》:“上古之世,……民食果蓏蜯蛤,腥臊恶臭而伤腹胃,民多疾病。”
“民”国语辞典解释
mín
名词人、人類、百姓。例: 「人民」 、「平民」 、「庶民」 。《書經.五子之歌》:「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民”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彌鄰切,音泯。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
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
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
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
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
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
註司民,軒轅角也。
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
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
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
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
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𠀤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
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
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
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
“民”形意通解
略說: 甲金文從「目」從◎,象以利器刺眼,使人致盲,是「盲」的初文。「民」的本義是奴隸,盲其目以為奴隸之徵。(參郭沫若)詳解: 甲金文從「目」從◎,象以利器刺眼,使人致盲,是「盲」的初文。「民」的本義是奴隸,盲其目以為奴隸之徵。(參郭沫若)金文的目形中多不見眼珠。春秋金文「目」的左邊向下延長成弧形,至戰國文字逐漸與下面相連,演變成小篆的字形,隸變後寫作「民」。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奴隸。如《合集》20231「卯民」,讀為「劉民」,意謂殺死奴隸以為祭品。(陳秉新)
金文已泛指一般的百姓、庶民。如豳公盨:「民好明德。」又如大盂鼎:「㽙(畯)正氒(厥)民。」
戰國竹簡「民」也表示百姓、人民,如《上博竹書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甲本)》第6簡:「先王為此,人胃(謂)之安邦,胃(謂)之利民。」又如《清華貳.繫年》簡132:「楚人[𠂤帚](歸)奠(鄭)之四𨟻(將)軍與亓(其)萬民於奠(鄭)。」
傳世文獻用為百姓義的例子如《論語.子路》:「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又如《孟子.盡心下》:「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民」也表示人、人類。如《詩經.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時維姜嫄。」朱熹集傳:「民,人也。」《韓非子.五蠹》:「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又指其他人、別人。如《詩.邶風.谷風》:「凡民有喪,匍匐救之。」
「民」可表示從事某種職業的人。如《春秋穀梁傳.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漢書.食貨志》:「又曰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顏師古注引韋昭曰:「民,謂士工商也。」
魏晉六朝時,「民」還曾經用作自身的謙稱。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言語》:「崔正熊詣都郡。都郡將姓陳,問正熊:『君去崔杼幾世?』答曰:『民去崔杼,如明府之去陳恒。』」崔杼和陳恒都是古代弒君之人,陳都郡戲稱崔正熊是崔杼之後,崔正熊於是以陳恒回應。文中的「民」是崔正熊自己的謙稱。王鳳陽認為這種謙稱衰於唐代,可能是因為與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諱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