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文言文意思
“赐”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古汉语(文言文)字典“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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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赐”字的古汉语解释

1.动词 赏赐,给予。《伶官传序》:“晋王之将终也,以三矢庄宗而告之……”

2.名词 恩惠,好处。《殽之战》:“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叔向贺贫》:“其自桓叔以下,嘉吾子之。”

3.形容词 尽。潘岳《西征赋》:“若循环之无。”

【赐谥】大臣死,天子赐予谥号。

【赐书】皇帝赏给的书籍。

【赐姓】皇帝为褒奖功臣,赐其姓,多是帝王自己的姓。

“赐”国语辞典解释

动词
1.給予,上級賞給下級。《說文解字.貝部》「賜,予也。」 例: 「賞賜」 。唐.李白〈古風〉詩五九首之四一:「呼我遊太素,玉杯賜瓊漿。」

2.頒發。《文選.曹植.應詔詩》「嘉詔未賜,朝覲莫從。」

3.有求於人時的敬詞。例: 「賜教」《儀禮.士相見禮》「某不足以辱命,請終賜見。」

名词
1.恩惠。例: 「受賜」《論語.憲問》「民到于今受其賜。」

2.止盡。通「儩」《文選.潘岳.西征賦》「超長懷以遐念,若循環之無賜。」

(一)之語音。

“赐”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集韻韻會𠀤斯義切,思去聲。
說文予也。
篇海錫也。
禮·曲禮三賜不及車馬。
三賜,三命也。
受命卽受賜。
 又玉藻凡賜,君子與小人不同日。
 又公羊傳·僖二年虞郭之相救,非相爲賜。
賜,猶惠也。
 又玉篇賜,施也,空盡也。
 又姓。
玉海齊大夫𥳑子賜之後。
正字通俗作𧶽,非。

“赐”形意通解

略說:」的本義是給予、賞賜財寶。

詳解:」從「」,「」聲,「」兼作意符。「」為「」的古字,甲骨文和西周金文皆以「」為「」。「」由「」簡化而來(郭沫若),表示受賞賜的人財富有所增加(詳見「」字)。春秋始有「」字,在「」旁加上「」為意符,明確表示賜予財物,本義為給予、賞賜。《說文》:「賜,予也。从貝,易聲。

  金文用作本義。庚壼:「余台(以)賜女(汝)。」表示我賞賜你。又用作人名。越王者旨於賜鐘:「戉(越)王者旨於賜」,「者旨」即「諸稽」,戰國時越國宗室之姓氏,「於賜」是名;「諸稽於賜」就是《史記.越王句踐世家》提及的鼫與,又名鹿郢,即是越王句踐的長子。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清華簡三.說命上》簡1:「惟殷王賜敓(說)于天。」「」即傅說,殷王武丁的大臣;這句指上天把傅說賜給武丁。《上博竹書三.容成氏》簡33:「亓(其)生賜羕(養)也,亓(其)死賜葬。」意指(皋陶)對在生的百姓給予教養,對逝去的百姓給予厚葬。

  漢帛書用作本義。《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第40行:「而王以赦臣,臣受賜矣。」意謂君主赦免臣子的罪,臣子接受這個賞賜。

  「」由賞賜義引申作給人的恩惠或財物。《國語.晉語》:「報生以死,報賜以力。」韋昭注:「賜,惠也。」這句指以死報答(君父)使之生存,以勞力報答(君父)給予的恩惠。又引申解作免除。《漢書.食貨志上》:「上復從其言,乃下詔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這句意指漢武帝聽從晁錯之言,下詔書免去百姓十二年農田租稅的一半。

  傳世文獻以「」為「」。《尚書.洪範》:「天乃錫禹洪範九疇。」意謂上天賜予大禹治理洪水的九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