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文言文意思
“粮”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繁体:糧简化方式:起用古字或异体
拼音:liáng
“粮”字的古汉语解释
liáng
1.名词 旅行用的干粮;军粮。《过秦论》:“赢粮而景从。”
2.名词 粮食;谷物。《商君书·勒令》:“民有余粮。”
3.名词 田赋;田税。《高祖还乡》:“欠我的粟,税粮中私准除。”
“粮”国语辞典解释
liáng
名词1.穀類食物。例: 「乾糧」 、「雜糧」 。《周禮.地官.廩人》:「凡邦有會同師役之事,則治其糧與其食。」 《新唐書.卷一.高祖本紀》:「煬帝征遼東,遣高祖督運糧於懷遠鎮。」
2.賦稅、田賦。例: 「納糧」 。《明史.卷七八.食貨志二》:「瀅對以太祖嘗折納稅糧於陝西、浙江,民以為便。」
“粮”康熙字典解释
廣韻集韻呂張切正韻龍張切,𠀤音良。同糧。張衡·思𤣥賦屑瑤蕋以爲粮。(糧)廣韻集韻韻會呂張切正韻龍張切,𠀤音良。說文穀食。周禮·地官·廩人凡邦有會同師役之事,則治其糧與其食。註行道曰糧,謂糒也。止居曰食,謂米也。左傳·僖四年申侯曰:共其資糧屝屨。疏糧謂米粟,行道之食。詩·大雅乃裹餱糧。莊子·逍遙遊適百里者,宿舂糧。適千里者,三月聚糧。
又藥名。神異經禹餘糧,世傳禹治水,棄其所餘糧于江中,生爲藥草也。 亦作粮。
“粮”形意通解
略說: 金文從「米」,「量」聲,本義是糧食。詳解: 金文從「米」,「量」聲,本義是糧食。
金文「糧」上部從「量」,下部從「米」而「米」字上三筆與「量」字下三筆重疊。《上博竹書》與《郭店竹簡》皆繼承其寫法。《九店簡》字形改為左「米」右「量」結構,與小篆相同。
金文用作人名,宜桐盂:「䣄(徐)王季糧之孫宜桐。」
戰國竹簡用其本義,指糧食。《上博竹書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3:「畝纆短,田纆長,百糧箽(鍾)。」「百糧鍾」是農夫所得私田的稅項,意為百石糧食納稅一鍾(彭浩)。全句指的丈量私田田界,丈量公田田界,以實行百石糧食納稅一鍾的賦稅制度。
《說文》:「糧,穀也。从米,量聲。」段玉裁注:「《詩》云:『乃裹餱糧。』《莊子》云:『適百里者宿舂糧,適千里者三月聚糧。』皆謂行道也。許云『穀食』,則兼居者行者言。糧本是統名,故不爲分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