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文言文意思
“炮”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古汉语(文言文)字典“炮”字

繁体:(简繁同形)

拼音:páo/bāo/pào

“炮”字的古汉语解释

páo

1.动词 古代一种烹饪方法;烧烤肉食等。《诗经·瓠叶》:“有兔斯首,燔之之。”

2.动词 烧;焚烧。《左传·昭公二十七年》:“令尹之,尽灭郤氏之族党。”

3.动词 制作中药的方法,把生药放在热锅里炒。《离家示妻子》:“儿为检药笼,桂姜手煎。”

pào

名词 兵器的一种。古代发射石头的机械,后发明火药,指用火药等发射铁弹丸的武器。《冯婉贞》:“设以至,吾村不齑粉乎?”

“炮”国语辞典解释

pào

名词
1.「炮」

2.堪輿風水書上的術語。地面隆起稱為「墩」 ,較墩小者稱為「砲」《儒林外史》第四五回:「你看!這是三尖峰。那邊來路遠哩!從浦口山上發脈,一個墩,一個砲;一個墩,一個砲;一個墩,一個砲;彎彎曲曲,骨裡骨碌,一路接著滾了來。」

3.量詞。《鏡花緣》第六六回:「共響四砲,這是四海昇平。外面如此熱鬧,你們二位也該升帳了。」

páo

动词
1.燒、烤。例: 「炮烙」「烹羊炮羔」《詩經.小雅.瓠葉》「有兔斯首,炮之燔之。」 《左傳.昭公二十七年》「令尹炮之,盡滅郤氏之族黨。」

2.以火烘焙藥材。例: 「炮煎」《金瓶梅詞話》第四九回:「胡僧說:『形如雞卵,色似鵝黃。三次老君炮煉,王母親手傳方。』」 《西遊記》第二回:「祖師道:『此是有為有作,採陰補陽,攀弓踏弩,摩臍過氣,用方炮製,燒茅打鼎,進紅鉛,煉秋石,並服婦乳之類。』」

pào

名词
1.武器名。一種發射鐵石彈丸或炮彈的重型兵器。火力強,射程遠,極具殺傷力和破壞力。例: 「大炮」「開炮」「高射炮」「迫擊炮」

2.爆竹。例: 「鞭炮」

bāo

动词
1.一種烹飪法。在旺火上急炒。用於快炒肉片、肉丁等。例: 「炮羊肉」「炮炒雞丁」《意林.卷一》《韓非子》「熾爐炮肉盡赤,而髮尚繞,臣罪三也。」 《金瓶梅詞話》第三四回:「第二道又是四碗嗄飯:一甌兒濾蒸的燒鴨、一甌兒水晶膀蹄、一甌兒白煠豬肉、一甌兒炮炒的腰子。」

2.把東西置於器物上烘乾。例: 「將鞋子放在爐臺上炮乾。」

“炮”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薄交切集韻韻會正韻蒲交切,𠀤音庖。同炰。
說文毛炙肉也。
廣韻一曰裹物燒也。
詩·小雅之燔之。
毛曰。加火曰燔。
此述庶人之禮,當是合毛而之。
禮·內則取豚若將。
者,以塗燒之爲名也。
禮運以燔。
裹之也。
周禮·地官·封人之豚。
爓去其毛而之,以備八珍。◎按註疏,合毛,去毛總曰。廣韻止訓合毛炙物,義猶未全。
 又周禮·春官·大祝九祭,三曰祭。
祭,燔柴也。
 又周禮·秋官·壷涿氏掌除水蟲,以土之鼓敺之。
土之鼓,瓦鼓也。
 又與庖通。
前漢·律歷志犧氏之王天下也。
師古註,與庖同。
 又集韻披敎切,音砲。灼也。
齊民要術蒸缹法有胡肉。
,普敎反。
 又叶蒲侯切。
詩·小雅有兔斯首燔之之君子有酒酌言醻之。考證:〔齊民要術蒸缹法有胡肉。,著敎反。〕 謹照原文著敎反改普敎反。

“炮”形意通解

略說: 從「」,「」聲。「」是一種烹調方法,指把連毛的肉放到火上燒烤,一說把泥包裹在外再用火燒。

詳解: 從「」,「」聲。「」是一種烹調方法,指把連毛的肉放到火上燒烤。《說文》:「炮,毛炙肉也。从火,包聲。」段玉裁注:「毛炙肉,謂肉不去毛炙之也。」如《詩.小雅.瓠葉》:「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孔穎達疏:「並毛而炮之。」一說「」是把泥包裹在外再用火燒。《廣韻.肴韻》:「炮,合毛炙物也,一曰裹物燒。」如《禮記.禮運》:「以炮以燔,以亨以炙。」鄭玄注:「炮,裹燒之也。

  「」引申泛指一般的燒烤。《玉篇.火部》:「炮,炙肉也。」如《風俗通義.皇霸.三皇》《禮含文嘉》:「燧人始鑽木取火,炮生為熟,令人無復腹疾,有異於禽獸,遂天之意,故曰遂人也。《文選.楊子幼〈報孫會宗書〉》:「田家作苦,歲時伏臘,烹羊炮羔,斗酒自勞。

  「」亦指焚燒。如《左傳.昭公二十八年》:「令君炮之,盡滅郤氏之族黨。」相傳商紂王所用的酷刑「炮烙」,本作「炮格」。「」指銅柱,意謂讓受刑者行走於燒紅發熱的「」上,動輒墮入火中燒死。《古列女傳.孽嬖傳.殷紂妲己》:「百姓怨望,諸侯有畔者,紂乃為炮格之法,膏銅柱,加之炭,令有罪者行其上,輒墮炭中,妲己乃笑。

  「」是中藥的製法之一,意謂用火對中草藥進行加工,以加強藥物的效用、減低藥物的毒性或方便貯藏。如南宋洪邁《容齋四筆.卷三》:「咳逆者,天雄炮過,以酒調一錢匕服。《元典章.吏部六.儒吏》:「其性大熱有毒,依方炮製可以入藥。」成語「如法炮製」本指依照成法製作中藥,後比喻按照已有的模式跟著做。

  「」通作「」,表示廚師。如《韓非子.內儲說下六微》:「炮人呼天曰:『嗟乎!臣有三罪,死而不自知乎!』《韓非子.難二》:「凡為人臣者,猶炮宰和五味而進之君,君弗食,孰敢強之也?

  「」和「」本來無關。「」是古代用來發射石彈的機器,後來因為火藥應用到砲上,「」又被寫作「」。如清代趙翼《陔餘叢考.火炮火槍》:「至所謂炮者,則皆以機發石。《說岳全傳》第16回:「在三山口各處緊要關隘,遍設伏兵火炮。

  「」還表示爆竹。如《儒林外史》第29回:「只見老和尚慢慢走進來,手裡拏著一個錦盒子,打開來,裡面拏出一串祁門小炮仗。《紅樓夢》第54回:「外頭炮張利害,留神天上弔下火紙來燒着。

  現代也把猛火快炒的烹調方法稱為「」,如「炮羊肉」、「炮豬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