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文言文意思
“弋”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繁体:弋(简繁同形)
拼音:yì
“弋”字的古汉语解释
yì
1.动词 用带绳子的箭射。《史记·司马相如传》:“弋白鹄。”泛指射猎。《晋书·谢安传》:“出则渔弋山水,入则言咏属文。”
2.动词 取。《管子·侈靡》:“弋其能者。”
“弋”国语辞典解释
yì
名词1.小木樁。《爾雅.釋宮》:「雞棲於弋為榤。」 宋.邢昺.疏:「弋,橛也。」 《玉篇.弋部》:「弋,橛也,所以挂物也。今作杙。」
2.射獵之事。《晉書.卷九四.隱逸傳.翟湯傳》:「遵湯之操,不交人物,耕而後事,語不及俗,惟以弋釣為事。」
3.姓。如宋代有弋尚節。
4.二一四部首之一。
动词
1.用帶有繩子的箭射獵。《詩經.鄭風.女曰雞鳴》:「將翱將翔,弋鳧與鴈。」
2.取得。《書經.多士》:「非我小國,敢弋殷命。」 《史記.卷四〇.楚世家》:「昔者三王以弋道德,五霸以弋戰國。」
形容词
黑色。通「黓」 。參見「弋綈」 條。
“弋”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與職切集韻韻會逸職切,𠀤音翊。玉篇繳射也。
韻會弋,繳射飛鳥也。
周禮·夏官·司弓矢矰矢,茀矢用諸弋射。
冬官·考工記弓人爲弓,往體多,來體寡,謂之夾庾之屬,利射侯與弋。
詩·鄭風弋鳧與鴈。
疏弋謂以繩繫矢而射也。
列子·湯問篇蒲且子之弋也。弱弓纖繳,乗風振之,連雙鶬於靑雲之際。
註蒲且子,古善弋射者。
又左弋,官名。
前漢·百官表少府屬有左弋。太初元年,更名爲佽飛,掌弋射。
又韻會弋,取也。
書·多士非我小國,敢弋殷命。
註弋,取也。
疏弋,射也。射而取之,故弋爲取也。
又玉篇橛也。所以挂物也。
爾雅·釋宫雞棲於弋爲榤。
疏弋,橜也。
玉篇一作杙。
又釋宮樴謂之杙。
註橜也。
又黑色。
前漢·文帝紀贊身衣弋綈。
註如淳曰:弋,皁也。師古曰:弋,黑色也。
又水名。
隋書·地理志鄱陽郡弋陽縣,舊曰葛陽,有弋水。
又縣名。
後漢·郡國志北地郡弋居縣。
又國名。
前漢·𨻰湯傳南排,月氏,山離,烏弋。
註山離,烏弋,去中國二萬里。
揚雄·長楊賦登南山瞰烏弋。
又後漢·西域傳栗弋,國屬康居,出名馬蒲萄酒,特有名焉。
又無弋,羌部名。
後漢·西羌傳羌無弋爰劒者,秦厲公時爲秦所拘執,以爲奴隸,後得亡歸。羌人以奴爲無弋,以爰劒嘗爲奴隸,故因名之。
又姓。
姓苑出河東。今蒲州有弋氏。
詩·鄘風美孟弋矣。
註弋,姓也。
又與㚤通。
韻會㚤,婦官。通作弋。漢有鉤弋夫人。
前漢·外戚傳孝武鉤弋趙倢伃。武帝巡狩過河閒,使使召之。旣至,女兩手皆拳,上自披之,手卽時伸。號曰拳夫人,居鉤弋宮。
“弋”形意通解
略說: 甲骨文象橛杙之形,即木樁。金文的字形有簡化,橛杙的中間填實或勾廓無別。傳世古書多以「杙」表示橛杙的「弋」。詳解: 甲骨文象橛杙之形,即木樁。金文的字形有簡化,橛杙的中間填實或勾廓無別。小篆的字形是訛變後的形體。《說文》又誤把「弋」和「柲」的象形初文混為一字。參見「柲」、「必」。(裘錫圭)
甲骨文「弋」讀為「代」,表示替代。如《合補》2425正+2427:「丁未卜,鼎(貞):令韋弋(代)亯𠬞牛。」「韋」和「亯」是人名,「𠬞」表示供奉。意謂命令韋代替亯(祭祀時)奉牛。戰國竹書中也有這種用法,如《清華壹.金縢》簡14背:「周武王又(有)疾周公所自以弋(代)王之志。」
金文用作語氣助詞,相當於古書中的「式」。如曶鼎:「曶曰:『弋唯朕□□賞(償)。』」又用為「特」,表示單身。如農卣:「母(毋)卑(俾)農弋(特),事(使)氒(厥)[友口](友)妻農。」意謂王不欲農為單身無耦之人,故發令使厥友妻農。(參楊樹達、《金文形義通解》)
傳世古書多以「杙」表示橛杙的「弋」。《說文》:「弋,橜也。」段玉裁注:「《爾雅》曰:『橜謂之杙。』按俗用『杙』為『弋』。」又《玉篇.弋部》:「弋,橛也,所以挂物也。今作『杙』。」「杙」可以看作「弋」的後起字,在「弋」的基礎上加上表意偏旁「木」。不必把表示橛杙的「杙」和《說文.木部》的「栻」視為一字。(裘錫圭)參見「栻」。
「弋」還表示用帶繩子的箭狩獵。如《詩.鄭風.女曰鷄鳴》:「將翱將翔,弋鳧與鴈。」鄭玄箋:「弋,繳射也。」孔穎達疏:「繳射,謂以繩繫矢而射也。」《呂氏春秋.功名》:「善釣者出魚乎十仞之下,餌香也;善弋者下鳥乎百仞之上,弓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