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文言文意思
“辨”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古汉语(文言文)字典“辨”字

繁体:(简繁同形)

拼音:biàn

“辨”字的古汉语解释

biàn

1.动词 分别;辨别。《孟子·鱼我所欲也》:“万钟不礼义而受之。”《木兰诗》:“又兔傍地走,安能我是雄雌。”

2.动词 通“辩”,辩论;申辩。《答司马谏议书》:“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

bàn同“辦”,治理。《荀子·议兵》:“城郭不,沟池不抇。”

“辨”国语辞典解释

biàn

动词
1.分別、判別。例: 「辨別」「分辨」「明辨是非」「雌雄莫辨」《荀子.榮辱》「目辨白黑美惡,耳辨音聲清濁。」 唐.杜甫〈秋雨歎〉三首之二:「去馬來牛不復辨,濁涇清渭何當分。」

2.爭論是非曲直。通「辯」《戰國策.趙策三》「鄂侯爭之急,辨之疾,故脯鄂侯。」 晉.陶淵明〈飲酒詩〉二〇首之五:「此還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名词
文體名。如唐代柳宗元的〈桐葉封弟辨〉。也作「辯」

“辨”康熙字典解释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𠀤音辯。
說文判也。
廣韻別也。
易·乾卦問以之。
禮·學記離經志。
,謂考問得其定也。
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
,謂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
易·剝卦剝牀以
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處也。
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
楚辭·九者,變也。謂𨻰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
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九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𤰞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
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至。
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𠀤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
禮·玉藻立容𤰞,無讇。
作貶。容雖貶損𤰞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𠀤音片。革中斷也。
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革中謂之韏。
革中斷之名,復中分其名韏。
集韻作㸤。

“辨”形意通解

略說: 金文從二「」從「」,「《說文》讀若「」,亦是「」的聲符。把「」放在兩個「」中間,會以刀把物件一分為二之意,本義是切分,引申為辨別、辨析。

詳解: 金文從二「」從「」,「《說文》讀若「」,亦是「」的聲符。把「」放在兩個「」中間,會以刀把物件一分為二之意,本義是切分,引申為辨別、辨析。《說文》:「辧(辨),判也。从刀,辡聲。」桂馥《說文解字義證》指出,「」隸定作「」,與「𤤻」隸定作「」同。

  金文「」旁或訛變為「」,見小子生尊。「」與「」的區別,在於「」的豎筆向左或右彎曲,而「」的豎筆垂直。

  金文用作人名,又假借為「」,表示遍及(唐蘭),作冊䰧卣:「公大史咸見服于辟王,辨(遍)于多正。」「」表示完成,意謂公大史完成了對君主的朝覲,遍及各執政官員。

  簡帛文字表示分辨,《馬王堆.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第137行:「不辨陰陽」。《馬王堆.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第298行:「有小罪而弗赦,不辨於道也。」意謂有小罪而不赦免,是不能清楚分辨道理。又表示分別,「辨治」表示分別治理,《睡虎地秦簡.語書》簡10:「而惡與人辨治,是以不爭書(署)」,意謂不願與別人分開處理事務,因此處事時不與人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