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国语辞典解释
qī
名词1.介於六與八之間的自然數。大寫作「柒」 ,阿拉伯數字作「7」 。
2.文體名。參見「七體」 條。
3.民俗稱喪事每七日設奠一次為「作七」 ,由頭七到尾七共需進行七次,稱為「七七」 。《北史.卷八一.儒林傳上.孫惠蔚傳》:「從綽死後,每至七日至百日,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行道。」 《喻世明言.卷一〇.滕大尹鬼斷家私》:「善繼只是點名應客,全無哀痛之意,七中便擇日安葬。」
(「七」 字通常讀為陰平,惟口語中連用在去聲字及輕聲字之前時讀為陽平,例: 「七月」 、「七個」 。)
“七”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親吉切集韻韻會正韻戚悉切,𡘋音桼。少陽數也。說文陽之正也,从一,微隂从中衺出也。
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
註七政,日月五星也。
詩·唐風豈曰無衣七兮。
註侯伯七命,車服皆以七爲節。
又詞家以七名篇,雖八首,問對凡七。七者,問對之別名,始枚乗七發,後傅毅七激,崔駰七依,曹植七啓,張協七命,繼之凡十餘家。
又三七,藥名。
本草綱目言葉左三右四,故名。一說本名山桼。
又姓。明七希賢。
又人名。
續仙傳殷七七,名文祥。
蘇軾詩安得道人殷七七,不論時節遣花開。
正字通或通作㭍桼漆。柒。
“七”形意通解
略說: 「七」字從「一」從「丨」,表示用「丨」把「一」從中切開,「七」是「切」的初文,後借為數字。詳解: 「七」之釋形說法甚多,未有定論。其中「七」是「切」的初文的說法較有理。「七」字會「丨」將「一」中間分切之意,後來「七」假借為數詞,所以不得不加「刀」於「七」上另造「切」字(參林義光、丁山)。另,張秉權認為「七」字起源出於手勢,象兩手各伸一指縱橫相交之形,可備一說。《說文》:「七,陽之正也。从一,微陰从中衺出也。凡七之屬皆从七。」
古文字中,「七」字和「十」字形近而有別。「七」字甲金文多是橫長豎短,橫豎兩筆有時長短相若,而「十」字甲金文則多作一豎形,後於豎劃中間加小圓點。「十」字金文圓點後又伸展為橫劃,不過「十」字多作橫短豎長,有時只作一豎形。《睡虎地秦簡》和《馬王堆帛書》中,「七」字幾乎全寫作橫長豎短,今日通行曲豎的寫法是戰國文字為了與「十」區別而於豎下部加曲筆而成。參見「十」。此外,「七」字甲金文與「甲」同形,兩字只能據辭例區別,參見「甲」。
甲骨文用作數詞,可用作序數,《合集》6:「七月。」或用作基數,《合集》20736:「允隻(獲)七豕。」
金文亦用作數詞,既可作序數,亞魚鼎:「隹(唯)王七祀翌日」,指王第七次祭祀的第二天。又用作基數,秦公𣪕:「一斗七升。」
戰國文字用作數詞,《上博竹書七.武王踐阼》簡12-13:「武王齋七日,大(太)[公]望奉丹書㠯(以)朝。」字又通作「蟋」,《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27:「〈七(蟋)蟀〉𣉻(知)難。」全句指《詩.唐風.蟋蟀》知道世事的艱難。
為了使字形不易相混,數字往往假借筆畫較多的字來代替本字。而「七」的大寫,漢代借「桼」字充當,後來則借「漆」字充當。「柒」本是「漆」的異體,後來兩個字逐漸分化,「柒」也就專門用作「七」的大寫(裘錫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