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畹”文言文意思
“畹”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古汉语(文言文)字典“畹”字

繁体:(简繁同形)

拼音:wǎn

“畹”字的古汉语解释

wǎn

名词 古代土地面积单位,三十亩为一畹。屈原《离骚》:“余既滋兰之九兮。”

“畹”国语辞典解释

wǎn

名词
量詞。舊時計算土地面積的單位。說法不一,十二畝稱為「畹」 ,或三十畝稱為「畹」《說文解字.田部》「畹,田三十畝也。」 《楚辭.屈原.離騷》「余既滋蘭之九畹兮,又樹蕙之百畝。」 漢.王逸.注:「十二畝為畹。」

“畹”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正韻於阮切集韻韻會委遠切,𠀤音宛。
說文田二十畝也。
屈原·離騷余旣滋蘭之九兮,又樹蕙之百畮。
十二畮爲
左思·魏都賦右則疎圃曲池下,高堂。
班固曰:。三十畝也。
 又戚,國戚。
宋史·李處耘傳幸聮戚之貴。
 又集韻紆願切正韻迂絹切,𠀤音怨,田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