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文言文意思
“薪”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古汉语(文言文)字典“薪”字

繁体:(简繁同形)

拼音:xīn

“薪”字的古汉语解释

xīn

名词 柴草。《卖炭翁》:“卖炭公,伐烧炭南山中。”成语有“曲突徙薪”。

“薪”国语辞典解释

xīn

名词
1.柴草、柴火。例: 「杯水車薪」「臥薪嘗膽」「釜底抽薪。」

2.工作的酬金。例: 「月薪」「年薪」「底薪」

“薪”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息鄰切韻會斯人切,𠀤音新。
說文蕘也。
 又柴也。
詩·齊風如之何。
禮·月令季秋草木黃落,乃伐爲炭。
周禮·地官·甸師註大木曰
 又草亦曰
孟子毀傷其木。
趙岐註恐其傷我草樹木也。
 又采亦曰
前漢·𠛬法志罪人獄已決完,爲城旦舂,滿三歲爲鬼、白粲。考證:〔禮·月令乃代爲炭。〕 謹照原文代改伐

“薪”形意通解

略說:」為「」之累增字,「」象手持斧斤砍柴。古人在「」字又加「」旁,以「」字標示砍伐所得的柴木。參見「」。

詳解:」為「」之累增字,「」象手持斧斤砍柴。古人在「」字又加「」旁,以「」字標示砍伐所得的柴木。參見「」。

  甲骨文沒有「」字。「」字在金文中只出現在戰國晚期二十五年上郡守廟戈中,銘文云:「工鬼薪詘。」「鬼薪」一詞又見於睡虎地秦簡秦律之中,指的是秦漢時刑法之一。《史記.秦始皇本紀》:「輕者為鬼薪。」裴駰集解:「應劭曰:『取薪給宗廟為鬼薪也。』如淳曰:『《律說》鬼薪作三歲。』」由刑名引申到服此刑之刑徒,因此戈銘也就說明了造戈的工匠名叫詘,是服鬼薪刑的人。

  「」字在傳世文獻中多用作本義,如《詩經.齊風.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或用作動詞,即取以為薪的意思,如《詩經.大雅.棫樸》:「芃芃棫樸,薪之槱之。《毛傳》:「山木茂盛,萬民得以薪之。」後又因為柴薪屬生活的必需品,由此引伸為薪金的意思,如薪水、薪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