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文言文意思
“数”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繁体:數简化方式:偏旁类推
拼音:shù/shǔ/shuò
“数”字的古汉语解释
shù
1.名词 数目;数量。《赤壁之战》:“众数虽多,甚未足量。”
2.数词 几;几个。《寡人之于国也》:“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3.名词 算术。《周礼·大司徒》:“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4.名词 方法;技艺;方术。《后汉书·王昌传》:“时赵谬王子林好奇数。”
5.名词 命运;定数。《六国论》:“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
6.名词 规律;法则。《荀子·天论》:“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
shǔ
1.动词 计算;计数。《信陵君窃符救赵》:“请数公子行日。”
2.动词 数说;列举。《<指南录>后序》:“予自度不得脱,则直前诟虏帅失信,数吕师孟叔侄为逆。”
shuò
副词 屡次;多次。《鸿门宴》:“范增数目项王。”
cù
形容词 密,与“疏”相对。《寡人之于国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
“数”国语辞典解释
shù
名词1.數目、數量。例: 「人數」 、「次數」 。
2.古代計算的方法。為六藝之一。《周禮.地官.大司徒》:「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數。」
3.占卜之術。《左傳.僖公十五年》:「龜,象也。筮,數也。」
4.技藝。《孟子.告子上》:「今夫奕之為數,小數也。」
5.氣運、命運。例: 「天數」 、「劫數」 、「氣數」 。《文選.李康.運命論》:「吉凶成敗,各以數至。」 北魏.高允〈酒訓〉:「歷觀往代成敗之效,吉凶由人,不在數也。」
6.規律、法則。《後漢書.卷六三.李固傳》:「夫窮高則危,大滿則溢,月盈則缺,日中則移,凡此四者,自然之數也。」
7.法制。《管子.任法》:「聖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數而不任說。」
形容词
幾,為約舉之詞。《孟子.梁惠王上》:「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
shǔ
动词1.計算。《左傳.宣公十二年》:「右廣初駕,數及日中;左則受之,以至于昏。」 民國.楊伯峻.注:「數者,數漏刻也。」 《莊子.秋水》:「噴則大者如珠,小者如霧,雜而下者,不可勝數也。」
2.責備。例: 「數落」 、「面數其罪」 。《左傳.莊公二十八年》:「齊侯伐衞,戰,敗衞師,數之以王命,取賂而還。」 《列子.周穆王》:「於乎!予一人不盈于德,而諧於樂,後世其追數吾過乎?」
3.比較起來算最突出。例: 「全班就數他功課最好。」 「這群狗當中最兇猛的當數小黑,最黏人的就數小白。」
shuò
副词頻頻、屢次。例: 「數見不鮮」 。《孫子.行軍》:「屢賞者窘也;數罰者困也。」
cù
形容词細密。《孟子.梁惠王上》:「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
sù
參見「數珠」 條。“数”康熙字典解释
廣韻所矩切集韻爽主切,𠀤音籔。說文計也。
易·說卦數往者順。
詩·小雅心焉數之。
禮·曲禮問國君之富,數地以對。
又博雅責也。
左傳·昭二年使吏數之。
註責數其罪。
又集韻𤕤阻切,音所。義同。
又廣韻色句切集韻韻會正韻雙遇切,𠀤音捒。算數也。
羣經音辨計之有多少曰數。
類篇枚也。
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疏數度,謂尊𤰞禮命之多少。
又繫辭極數知來之謂占。
疏蓍策之數。
書·大禹謨天之曆數在汝躬。
疏天之曆運之數。
周禮·天官·小宰掌官常以治數。
註治數,每事多少異也。
後漢·律曆志隷首作數。
註隷首,黃帝之臣。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色角切,音朔。頻數也。
禮·祭義祭不欲數,數則煩。
又爾雅·釋詁數,疾也。
疏皆謂急疾也。
又集韻蘇谷切,音速。
禮·樂記衞音趨數煩志。
註趨數,讀爲促速,聲之誤也。
史記·賈生傳淹數之度兮,語余其期。
註徐廣曰:數,速也。
又集韻韻會𠀤趨玉切,音促。細也。
孟子數罟不入洿池。
趙岐註密細之網。
又集韻聳取切,音繏。數數,猶汲汲也。
又所錄切,松入聲。汲水疾也。
莊子·天地篇數如泆湯。
又所六切,音縮。數數,迫促意。
又仕角切,音浞。促也。
又韻補叶先奏切。
陸機·宣猷堂詩篤生我后,克明克秀。體輝重光,承規景數。
“数”形意通解
略說: 從「攴」,「婁」聲,表示計算、查點。詳解: 從「攴」,「婁」聲,表示計算、查點。《說文》:「計也。从攴,婁聲。」《周禮‧地官‧廩人》:「以歲之上下數邦用,以知足否,以詔穀用,以治年之凶豐。」鄭玄注:「數,猶計也。」
「數」也表示計算在內。北魏酈道元《水經注‧廬江水》:「廬山,彭澤之山也。雖非五嶽之數,穹隆嵯峨,實峻極之名山也。」
「數」還表示比較起來最突出。唐杜甫〈韋諷錄事宅觀曹將軍畫馬圖〉:「國初已來畫鞍馬,神妙獨數江都王。」
「數」亦表示次於、亞於。宋蘇軾〈謝賜御書詩表〉:「文不數於游夏,書已逼於鍾王。」
責備也可以「數」表示。《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楊伯峻注:「『數之』云云,數其罪也。」
「數」也用作稱道。《荀子‧王霸》:「不足數於大君子之前。」
「數」還用作分辨。《詩‧小雅‧巧言》:「往來行言,心焉數之。」朱熹集傳:「數,辨也。」
「數」還用去聲讀法,表示數目、算術、方法、道理、次序。表示數目如《左傳‧隱公五年》:「公問羽數於眾仲。」表示算術如《周禮‧地官‧大司徒》:「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數。」表示方法如《商君書‧算地》:「故為國之數,務在墾草。」表示道理如《韓非子‧孤憤》:「夫以疏遠與近愛信爭,其數不勝也。」王先慎集解:「數,理也。」表示次序如《逸周書‧大聚》:「復亡解辱,削赦輕重,皆有數。」朱右曾校釋:「數,等差也。」
「數」還有入聲讀法,表示屢次,《孫子‧行軍》:「屢賞者窘也;數罰者困也。」也表示親近,《左傳‧成公十六年》:「無日不數於六卿之門,國之材人無不事也。」 杜預注:「數,不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