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文言文意思
“罚”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古汉语(文言文)字典“罚”字

繁体:简化方式:偏旁类推

拼音:

“罚”字的古汉语解释

1.名词 刑罚。《五蠹》:“故薄不为慈,诛严不为戾。”

2.动词 处罚;惩罚。《谏太宗十思疏》:“所及,则思正身以黜恶。”《出师表》:“陟臧否,不宜异同。”

3.动词 赎罪。《周礼·秋官》:“受士之金、货。”

4.动词 通“发”。《窦娥冤》:“不是我窦娥下这等无头愿,委实的冤情不浅。”

“罚”国语辞典解释

名词
犯法的人所受的罪刑。例: 「刑罰」「責罰」《書經.呂刑》「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


动词
1.懲治。例: 「處罰」「懲罰」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德行》「有一老翁犯法,謝以醇酒罰之。」

2.出錢贖罪。例: 「罰鍰」《史記.卷一〇二.張釋之傳》「一人犯蹕,當罰金。」

“罚”康熙字典解释

廣韻集韻韻會𠀤房越切,音伐。
說文辠之小者。从刀从詈。未以刀有所賊,但持刀罵詈,則應罰。
春秋·元命包罔言爲詈,刀詈爲罰。罰之言罔陷於害。
易·豫卦則𠛬罰淸而民服。
書·呂𠛬五𠛬不𥳑,正於五罰。
出金贖罪。
周禮·地官·司救凡民之有衺惡者,三讓而罰。
罰謂撻擊之也。
 又韻補叶扶廢切江淹·齊高帝誄綴機剟賊,輕章削罰。矜𤰞廣慈,合賤兼愛。愛字音炁。○按說文在刀部,今倂入。考證:〔周禮·地官·司徒凡民之有衺惡者,三讓而罰之。〕 謹照原文司徒改司救。三讓而下省之字。

“罚”形意通解

略說: 金文從「」,「」亦聲,表示持刀罵人,其罪較輕。本義是罪行。

詳解: 《說文》指出「」會拿刀罵人之意,因沒有傷人,所以是小罪。魯實先認為從「」從「」,表示說話過於剛硬便要受罰。《說文》:「𠟟,辠之小者。从刀从詈。未以刀,有所賊,但持刀罵詈,則應罰。」張世超等認為「」是聲符。

  金文表示處罰,散氏盤:「實余有散氏心賊,則鞭千罰千。」又表示訴訟,大盂鼎:「罰訟」,表示刑獄訴之事。又有「罰客」一詞,見於陳喜壺,石志廉認為相當於「鑄客」,表示掌管冶鑄的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