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文言文意思
“苛”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繁体:苛(简繁同形)
拼音:kē/hē
“苛”字的古汉语解释
kē
形容词 苛刻;烦琐;严厉。《汉书·宣帝纪》:“今吏或以不禁奸邪为宽大,纵释有罪为不苛。”
“苛”国语辞典解释
kē
形容词1.嚴厲、暴虐。例: 「苛刻」 。《禮記.檀弓下》:「苛政猛於虎也。」 唐.李白〈溧陽瀨水貞義女碑銘〉:「王虐忠助讒,苛虐厥政。」
2.煩瑣。《史記.卷一〇八.韓長孺傳》:「今太后以小節苛禮責望梁王。」 《後漢書.卷二七.宣秉傳》:「務舉大綱,簡略苛細,百僚敬之。」
3.急切。晉.陸機〈從軍行〉:「隆暑固已慘,涼風嚴且苛。」
动词
1.譴責。例: 「苛責」 。《周禮.夏官.射人》:「不敬者苛罰之。」 《漢書.卷九九.王莽傳中》:「大司空士夜過奉常亭,亭長苛之。」
2.侵擾。《國語.晉語一》:「以皋落狄之,朝夕苛我邊鄙,使無日以牧田野。」 三國吳.韋昭.注:「苛,擾也。」
名词
1.疾病。通「疴」 。《呂氏春秋.士容論.審時》:「凶氣不入,身無苛殃。」 《禮記.內則》:「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
hé
(一)之又音。“苛”康熙字典解释
集韻韻會正韻𠀤寒歌切,音何。說文小草也。
又廣韻政煩也。
禮·檀弓苛政猛于虎。
前漢·高帝紀父老苦秦苛法久矣。
師古註苛,細也。
又禮·內則問衣燠寒,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
爾雅·釋言苛,妎也。
註煩苛者,多疾妎。
又周禮·春官·世婦大喪,比外內命婦之朝,莫哭不敬者,而苛罰之。
註苛,譴也。
又晉語朝夕苛我邊鄙。
註苛,擾也。
又素問苛疾不生。
註苛,重也。
又揚子·方言苛,怒也。
又姓。
正字通漢苛異。
又上聲。
類篇下可切,音荷。急也。
又集韻虎何切羣經音辨呼多切,𠀤音呵。苛察也。
鄭康成·說禮司關掌苛察姦人。
前漢·王莽傳大司空士夜過奉常亭,亭長苛之。
又集韻黑嗟切。義同。
“苛”形意通解
略說: 金文從「艸」,「可」聲,本義是小草。因為小草叢生,細密而雜亂,故「苛」後多用來表示細密繁瑣,引申為殘酷、刻薄等。詳解: 金文從「艸」,「可」聲,「可」上或加一橫為飾筆。本義是小草。《說文》:「苛,小艸也。从艸,可聲。」徐灝《說文解字注箋》:「苛者,小艸叢雜之義,引申為細碎之偁。弊政謂之苛,言其瑣屑煩擾也。」張舜徽《說文解字約注》:「小艸野生,叢雜蕪亂,故引申為一切煩碎之稱。」因為小草叢生,細密而雜亂,故「苛」後多用來表示細密繁瑣,引申為殘酷、刻薄等。
「苛」多用來表示細密繁瑣,「刻」側重過分嚴厲(王鳳陽)。《史記.淮陰侯列傳》:「大王之入武關,秋毫無所害,除秦苛法,與秦民約法三章耳。」「苛法」指秦代繁多、瑣細的法令條文。條文繁多,諸多束縛,過於繁鎖,叫做「苛」。《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19:「迲(去)苛而行柬(簡)」,意謂去除繁瑣的政令而推行簡約的政策。《淮南子.覽冥》:「去煩苛之事,屏流言之迹。」意謂去除繁雜瑣碎的事務,杜絕流言的傳播途徑(參張玉春等)。後來「苛」引申有殘酷、苛刻之意。《漢書.成帝紀》:「凡事恕己,毋行苛刻。」《韓非子.內儲說下》:「大不事君,小不事家,以苛刻聞天下。」
俗語「苛政猛於虎」出自《禮記.檀弓下》。據說古時孔子經過泰山,看見一個婦人在墳前痛哭,詢問之下,才知她的公公、丈夫、兒子都被老虎咬死,但仍不搬家的原因是這裏沒有暴政。所以說嚴苛的政策對人民來說,比猛虎更可怕。
金文用作姓氏,秦苛[月𧊒]勺:「冶吏秦、苛[月𧊒]為之。」「冶吏」即鑄造的官吏,「勺」是舀酒水或其他東西的器具,意謂這件青銅勺是由兩位分別名叫秦和苛[月𧊒]的冶煉官吏鑄造的。「苛」是姓,「[月𧊒]」是名。
璽印文字、戰國竹簡也用作姓氏,《古璽彙編》2257:「苛慶」。《漢印文字徵》:「苛先印信」。《包山楚簡》簡135:「苛冒」。《萬姓統譜》:「苛,漢苛異,見《印藪》。」
漢簡假借為「痾」,表示疾病,《馬王堆.十問》簡35-36:「身無苛(痾)𢘲(殃)」,意謂身體無病無災。《馬王堆.十問》簡80:「苛(痾)疾不昌,筋骨益強。」意謂疾病不生,筋骨日益強壯。《呂氏春秋.先識覽.知接》:「常之巫審於死生,能去苛病。」「苛病」即「痾病」(痾病),「常之巫」是齊桓公的醫師,全句意謂常之巫能察知生死,能驅除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