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文言文意思
“殴”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繁体:毆简化方式:偏旁类推
拼音:ōu
“殴”字的古汉语解释
ōu
动词 击打。《书博鸡者事》:“博鸡者直前捽下提殴之。”
qū
动词 同“驱”,驱使。《论积贮疏》:“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
“殴”国语辞典解释
ōu
动词擊、打。例: 「鬥毆」 、「毆打」 。《紅樓夢》第四回:「兩家爭買一婢,各不相讓,以致毆傷人命。」
“殴”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烏后切集韻於口切,𠀤音嘔。說文捶毄物也。
徐曰以杖擊也。
又集韻墟𠋫切,音摳。
公羊傳·桓十二年盟于毆蛇。
註毆,丘于反,又曲侯反。蛇音移,又音池。
又集韻虧于切,音區。與驅、敺音義𠀤同。
韻會毛氏曰:毆擊字本从殳,或作攴。攴,敲也。今書作文,與歐吐字不同,歐字从欠伸之欠,今俗毆擊字作𢿛,非。
“殴”形意通解
略說: 金文從「攴」,「區」聲,本義是用捶杖擊打。詳解: 金文從「攴」,「區」聲,本義是用捶杖擊打。秦簡和小篆變為從「殳」,「攴」、「殳」皆象手持棍棒或武器擊打之形。《說文》:「毆,捶毄物也。从殳,區聲。」段玉裁注:「捶,以杖擊也。因謂杖爲捶。捶𣪠物者,謂用杖擊中人物也。」
「敺」是「毆」的異體,而「驅」、「毆」是同源詞。「驅」是捶擊馬,「毆」是捶擊人;《後漢書.梁冀傳》:「毆擊吏卒」;此外,「毆」和「鬥」有別,「鬥」側重雙方搏鬥,「毆」側重單方毆打。而「互毆」就相當於「鬥」(參王鳳陽)。
金文用為「驅」,表示驅逐、追趕,師簋:「驅(毆)孚(俘)士女、羊牛」,意謂追趕、俘虜青年男女和牛羊。戰國竹簡用作本義,表示毆打,《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簡79:「妻悍,夫毆治之,夬(決)其耳,若折支(肢)指、胅體,問夫可(何)論?當耐(耏)。」意謂妻子蠻橫,丈夫用杖捶打她,撕裂她的耳朵,或者折斷了手指、腳趾或四肢,或造成脫臼,這個丈夫應判甚麼罪?應判罰剃除鬢鬚。
《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簡89:「鬬,為人毆殹(也),毋(無)疻痏,毆者顧折齒,可(何)論?各以其律論之。」意謂兩人相鬥,被打的人皮膚沒有腫起,也沒有流血,打人的人反而折斷了牙齒,應判甚麼罪?應各自按有關法律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