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文言文意思
“由”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古汉语(文言文)字典“由”字

繁体:(简繁同形)

拼音:yóu

“由”字的古汉语解释

yóu

1.动词 经过。《论语·雍也》:“谁能出不户?”

2.动词 捱到。《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自经丧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彻。”

3.介词 自;从。《狱中杂记》:“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窦出者,日三四人。”

4.介词 由于。《论衡·实知》:“知物学,学乃知之。”

5.名词 原因。《订鬼》:“致之何?”

6.名词 机会。《答司马谏议书》:“无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7.副词 通“犹”。犹如;如同。《兰亭集序》:“后之视今,亦今之视昔。”

【由来】⒈出处。⒉从发生到现在。

【由历】⒈来历。⒉履历。

“由”国语辞典解释

yóu

名词
1.原因。例: 「事由」「原由」「理由」《左傳.襄公二十三年》「有臧武仲之知,而不容於魯國,抑有由也。」

2.機會、機緣。《紅樓夢》第一一五回:「久仰芳名,無由親炙。」

3.途徑、方法。南朝梁.何遜〈贈諸遊舊詩〉:「無由下征帆,獨與暮潮歸。」 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三下.粵遊日記二》「而溪崖亦懸嵌,無由上躋。」

4.姓。如秦代有由余。

动词
1.遵循、聽從。《詩經.大雅.假樂》「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論語.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2.聽任、任憑。例: 「信不信由你」「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

3.走、經過。《孟子.離婁上》「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宋史.卷三一困.范仲淹傳》「鄜、延密邇靈、夏,西羌必由之地也。」

4.踐行。《禮記.經解》「是故隆禮由禮謂之有方之士,不隆禮不由禮謂之無方之民。」

介词
1.自、從。表示所從出。例: 「言不由衷」「由北到南」《孟子.盡心下》「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

2.因為。表示原因。例: 「由於」「咎由自取」《書經.秦誓》「邦之杌隉,曰由一人。」

3.表示憑藉。例: 「人體是由很多細胞組織而成的。」

4.屬、歸。表示職責範圍的畫分。例: 「這個案子是由我負責承辦。」

5.於。表示所在。《書經.康誥》「別求聞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

“由”康熙字典解释

廣韻以周切集韻韻會夷周切正韻于求切,𠀤音猷。
廣韻从也。
韻會因也。
爾雅·釋詁自也。
猶从也。
論語觀其所
經也,言所經從。
禮·內則衣服飮食,執事。
,自也。
儀禮·士相見禮願見無達。
言久無因緣,以自達也。
 又博雅,行也。
書·微子之命典常,以蕃王室。
禮·經解是故隆禮禮,謂之有方之士。
,行也。
 又於也。
詩·大雅無易言。
,於也。
 又博雅,用也。
書·盤庚冲人非廢厥謀,弔靈。
弔,至,,用,靈,善也。言我非廢衆謀,乃至用爾衆謀之善者,指臣民以爲當遷者言也。
詩·小雅君子無易言。
,用也。
左傳·襄三十年以晉國之多虞,不能吾子。
,用也。
 又博雅式也。
 又揚子·方言,正輔也。燕之北鄙曰
胥,相也。,正皆謂輔持也。
 又揚子·方言迪,正也。東齊靑徐之閒相正謂之迪。
 又所,州郡官也。
唐書·崔成傳舉觴罰裴度曰:丞相不宜與所呫囁耳語,度笑受之。
 又孟子然與之偕,而不自失焉。
,自得之貌。
管子·小問篇至其成也,兹免。
,悗懌實貌。兹免,謂益有謹厲。
 又庚,儀,𠀤笙詩也。見束晳·補亡詩
 又國名。
戰國策昔智伯欲伐厹,遺之大鐘。
,國名。
釋文漢志作猶。
 又縣名。
後漢·郡國志吳郡拳。
搜神記秦始皇東巡,望氣者云:五百年後,江東有天子氣。始皇至,令囚徒十萬人掘汙其地,表以惡名,曰拳縣。
 又姓。
史記·秦本紀戎王使余於秦。
 又吾,複姓。
 又胡,草名。
爾雅·釋草繁,胡。
 又夷,鳥名。
爾雅·釋鳥鼯䑕夷
 又雔,蟲名。
爾雅·釋蟲樗繭。
食樗葉。
 又與猶通。尚可之辭。
孟子足用爲善。
 又通作繇。
董仲舒·賢良策道者所繇,適於治之路。
同。
 又許
前漢·古今人表作許繇。
 又通作䌛。
前漢·宣帝紀上亦無䌛知。
 又楊愼·丹鉛錄與農通。韓詩外傳,東西耕曰橫,南北耕曰。呂氏春秋,管子曆紀皆云:堯使后稷爲大。註大,大農也。錢譜,神農幣文,農作
 又借作㽕。
類篇按說文徐曰:說文無字,惟㽕字註:木生條也,古文省弓,而後人因省之,通用爲因等字。
書·盤庚若顚木之有蘖。
古作㽕,顚仆也。㽕木生條也。○按說文註:古文省弓,則㽕係正字,乃古省。據尚書註則㽕屬古文,似誤。
 又韻補叶延知切,音夷。
馮衍·顯志賦往者不可攀援兮,來者不可與期。病歿世之不稱兮,願橫逝而無
 又叶羊諸切,音余。
古詩·爲焦仲卿妻作阿母謂府吏,何乃太區區,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
 又正字通音妖。冶,女子笑貌。考證:〔禮·祭統是故隆禮禮,謂之有方之士。〕 謹照原 書祭統改經解。〔孟子焉與之偕,而不自失焉。〕 謹照原文焉改然。

“由”形意通解

略說: 甲金文從「」形上加一豎筆或一圓形,本義未有定論。「」字現多指原因,又用作介詞,相當於「」。

詳解: 甲骨文「」字首先由唐蘭釋出,他認為字從「」之初文省略而來,象古時戰士所戴之頭盔之形,參見「」。唯張玉金、陳劍已先後指出「」只是以「」為聲符,故此說未足採信。陳劍提出「」字甲金文從「」,「」聲。「」為「」的初文,「」、「」古音相近,因此「」或以「」為聲符,可備一說。

  甲骨文「」多用於卜問疾病之辭,讀為「」,表示不好的意思,《合集》2274正:「乙夕㞢(有)疾,隹㞢(有)由(怞)。」又《合集》13656正:「㞢(有)疾齒,隹㞢(有)由(怞)。」另亦可用作人名,《合集》5898:「執由。」又可用作地名,《合集》20589:「由邑。

  金文「」用作人名,由乍旅鼎:「由乍(作)旅貞(鼎)。

  戰國竹簡「」可解作原因,《清華簡一.祭公》簡15:「旣沁(咸),乃又(有)履宗,不(丕)隹(惟)文武之由。」意謂如果這樣,就能有福佑於宗室,都是得到文王、武王保祐的緣故。另,字可讀為「」,《清華簡一.金縢》簡6-7:「成王由(猶)幼。」又可讀為「」,指道理。《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5:「〈呂型(刑)〉:『播型(刑)之由(迪)。』《尚書.呂刑》:「今爾何監,非時伯夷播刑之迪?」鄭玄注:「言當視伯夷布刑之道而法之。」「播刑之迪」即施行刑法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