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文言文意思
“予”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古汉语(文言文)字典“予”字

繁体:(简繁同形)

拼音:/

“予”字的古汉语解释

1.代词 我。《齐桓晋文之事》:“他人有心,忖度之。”

1.动词 给予。《六国论》:“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人,如弃草芥。”

2.动词 赞许。《荀子·大略》:“言音者师旷。”

【辨】予,余,吾,我。都是第一人称代词。予、余、我,既可作主语,又可作定语、宾语。吾,在上古一般作主语、定语,不作宾语;在否定句中,宾语放在动词前则不受这种限制。直到魏晋以后“吾”才可作宾语。

“予”国语辞典解释

代词
我。同「余」《論語.述而》「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 唐.李白〈送郄昂謫巴中〉詩: 「予若洞庭葉,隨波送逐臣。」

动词
1.給。通「與」例: 「給予」「贈予」「授予」「賦予」《詩經.小雅.采菽》「彼交匪紓,天子所予。」

2.贊許。《管子.宙合》「主盛處賢,而自予雄也。」 《漢書.卷九七.外戚傳下.孝成趙皇后傳》「魯嚴公夫人殺世子,齊桓召而誅焉。《春秋》予之。」

“予”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余呂切集韻韻會演女切正韻弋渚切,𠀤音與。賜也。
詩·小雅君子來朝,何錫之。
周禮·春官內史掌王八枋之灋,七曰,八曰奪。通作與。
 又博雅,樂名。
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爲大樂。
 又廣韻弋諸切正韻羊諸切。𠀤與余同。我也。
郭忠恕·佩觿集讀若余。本無余音,後人讀之也。
顏師古·刊謬正俗曲禮,一人。鄭康成註:余古今字。因鄭此說,學者遂皆讀爲余。爾雅:卬,吾,台,,朕,身,甫,余,言,我也。此則之與余,但義訓我,非同字也。說文,相推也。余,詞之舒也。各有意義,本非古今字別也。歷觀詩賦,無余音。
 又吳棫·韻補當讀與。詩或敢侮,將伯助。楚辭:目眇眇兮愁,何壽夭兮在。皆無余音。

“予”形意通解

略說:」是「」的分化字。(何琳儀)「」多表示給予義,又用作第一人稱代詞。

詳解:」是「」的分化字。(何琳儀)早期金文字形把「」的上下兩部寫作三角形,黏在一起。後來六國文字或在上部加「」形作為區別符號。秦系文字則在下部加上豎筆。隸變後上部的三角形變為像「」形,中部寫作橫鈎,下部則變為豎鈎。(《字源》

  金文用為士族名和官名。晉系璽印「予嗇夫」之「」讀為「」,「舍嗇夫」或為管理「」的官長。(單育辰)璽印文字的「」也用為人名和地名。

  簡帛材料「」多表示給予義。如《馬王堆.老子甲本》第167行:「將欲奪之,必古(固)予之。《馬王堆.戰國縱橫家書》第246行:「秦、韓爭事齊楚,王欲毋予地。」又讀為「」,表示猶豫,如《馬王堆.天下至道談》第62行:「善者獨能,毋予毋治,毋作毋疑。」(周一謀、蕭佐桃)

  《說文》:「予,推予也。」傳世文獻裡表示給予義的例子如《詩.小雅.采菽》:「君子來朝,何錫予之?《國語.晉語》:「許而弗予,失吾信也。

  「」在古書裡也常用為第一人稱代詞。如《尚書.湯誓》:「予畏上帝,不敢不正。《論語.陽貨》:「予欲無言。」案《禮記.曲禮下》予一人」,鄭玄注:「余、予古今字。《說文》段玉裁注:「予我之『予』《儀禮》古文、《左氏傳》皆作『余』。」商代甲骨文和西周、春秋金文裡第一人稱代詞用「」而不同「」。古人開始用「」作第一人稱代詞不會早於春秋時代。傳世的《尚書》《詩經》所包含的那些西周時代作品,第一人稱代詞「」已經被後人改作「」。(裘錫圭)

  「」還表示稱許、讚許。如《荀子.大略》:「言味者予易牙,言音者予師曠。《漢書.外戚傳下》:「魯嚴公夫人殺世子,齊桓召而誅焉,《春秋》予之。」顏師古注:「予,謂許予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