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文言文意思
“格”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繁体:格(简繁同形)
拼音:gé
“格”字的古汉语解释
gé
1.名词 树木的长枝条。庚信《小园赋》:“枝格相交。”
【引】栅栏。杜甫《潼关吏》诗:“连云列战格。”
【引】格子。沈括《梦溪笔谈》卷一:“窗格上有火燃处。”
2.名词 格式;标准。龚自珍《己亥杂诗》:“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又】特指法律条文。
【又】风格。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七:“徐熙至京师,送图画院品其画格。”成语有“别具一格”
3.动词 阻止;阻碍。《史记·孙宾传》:“形格势禁”(被形势所阻止。)成语有“格格不入”。
【引】抵挡,抵御。晁错《言兵事疏》:“劲弩长戟,射疏及远,则匈奴之弓弗能格也。”
4.动词 击;打击。《后汉书·钟离意传》:“乃解衣就格。”今有双音词“格杀”、“格斗”
5.动词 推究;研究。《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
6.动词 正;纠正。《孟子·离娄上》:“叭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
7.动词 到。《尚书·君奭》:“格于皇天。”
【又】来。《尚书·汤誓》:“格尔众庶。”
“格”国语辞典解释
gé
名词1.長枝條。北周.庾信〈小園賦〉:「草樹溷淆,枝格相交。」
2.方形的空框或用線條組成的四方形。例: 「窗格」 、「方格」 。
3.架子的分層。例: 「這期的雜誌,就放在書架的第三格。」
4.量詞。計算容器刻度的單位。例: 「這感冒藥水每次喝一格的量,三餐飯後服用。」
5.標準、法式。例: 「資格」 、「規格」 、「合格」 、「破格」 。
6.人品、氣量、風度、情操的泛稱。例: 「人格」 、「品格」 。宋.蘇軾〈答陳履常〉二首之二:「不獨以見作者之格,且足以知風政之多瑕,而高躅之難繼也。」
7.修辭的方法稱為「格」 。例: 「譬喻格」 、「誇張格」 。
8.姓。如漢代有格班,隋代有格處仁。
动词
1.匡正、改正。《書經.冏命》:「繩愆糾謬,格其非心。」 《孟子.離婁上》:「惟大人能格君心之非。」
2.匹敵、抵抗。《史記.卷七十.張儀傳》:「無以異於驅群羊而攻猛虎,虎之與羊不格明矣。」
3.阻礙、阻止。《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批亢擣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
4.打鬥、擊殺。例: 「格鬥」 、「格殺」 。《三國志.卷一九.魏書.任城威王彰傳》:「膂力過人,手格猛獸,不避險阻。」
5.窮究。《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6.至、來。《書經.堯典》:「光被四表,格於上下。」 宋.蘇軾〈賀時宰啟〉:「歡聲格於九天,乖氣消於萬彙。」
7.感通。《書經.說命下》:「佑我烈祖,格於皇天。」 南朝梁.裴子野.宋略樂志敘:「先王作樂崇德,以格神人。」
“格”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古柏切集韻韻會正韻各額切,𠀤音隔。說文木長貌。
徐曰樹高長枝爲格。
又至也。
書·堯典格于上下。
又來也。
書·舜典帝曰:格汝舜。
又感通。
書·說命格于皇天。
又變革也。
書·益稷謨格則承之庸之。
又格,窮究也。窮之而得亦曰格。
大學致知在格物。
又物格而後知至。
又法式。
禮·緇衣言有物而行有格也。
又正也。
書·冏命繩愆糾謬,格其非心。
又登也。
書·呂𠛬皆聽朕言,庶有格命。
疏格命,謂登壽考者。
又牴牾曰格。
周語穀洛鬭。韋昭云:二水格。
又頑梗不服也。
荀子·議兵篇服者不禽,格者不赦。
又𣪩也。
詩·魯頌在泮獻馘。
鄭箋馘謂所格者之左耳。
又舉持物也。
爾雅·釋訓格格,舉也。
又𢇮格也。凡書架、肉架皆曰格。
周禮·牛人註挂肉格。
又敵也。
史記·張儀傳驅羣羊攻猛虎,不格明矣。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寅曰攝提格。
又爾雅·釋詁格,陞也。
方言齊、魯曰𨽥,梁、益曰格。
又標準也。
後漢·博奕傳朝廷重其方格。
又格例。
唐書·裴光庭傳吏部求人不以資考爲限,所獎拔惟其才,光庭懲之,乃爲循資格。
又廣韻度也,量也。
又姓。
統譜漢格班。
又唐韻古落切集韻韻會正韻葛鶴切,𠀤音各。樹枝也。
又廢格,阻格也。
前漢·梁孝王傳袁盎有所關說,大后議格。
又格五,角戲也。
前漢·吾丘壽王傳以善格五召待詔。
又杙也。亦以杙格獸也。
莊子·胠篋篇削格羅落𦊨罘之知多,則獸亂于澤。
左思·吳都賦峭格周施。
又扞格,不相入也。
禮·學記發然後禁,則扞格而不勝。
註格,胡客反。
又集韻韻會歷各切,音洛。籬落也。
前漢·鼂錯傳謂之虎落。
揚雄·羽獵賦謂之虎路。通作格。
又類篇曷各切,音鶴。格澤,妖星也。見史記·天官書。考證:〔書·冋命繩愆糾繆。〕 謹照原文冋改冏。繆改謬。
“格”形意通解
略說: 金文從「木」,「各」聲。「木」是意符,「各」是聲符。本義是樹木高長。詳解: 「格」字從「木」,「各」聲,本義是高高的樹木,《說文.木部》:「格,木長皃(貌)。从木,各聲。」「長」字古有「高」義,現代湘方言仍然把高個兒的男人叫「長子」,高個兒的女人叫「長婆」;古書中的「長亭」、「短亭」即高亭、矮亭(孫雍長〈長亭短亭考〉,《語言研究》)。過去認為《說文》「木長」是樹枝長,未必正確,如徐鍇《繫傳》:「亦謂樹高長枝為格。」王筠《句讀》:「蓋謂枝條長也。」庾信〈小園賦〉:「草樹混淆,枝格相交。」白川靜認為樹枝的形狀像骨架,故有骨格、骨骼一類的詞匯。引申之,放置、支撑物件的架子也稱為「格」,《周禮.地官.牛人》:「凡祭祀,共其牛牲之互」,漢鄭玄注:「互,若今屠家縣肉格。」
方形的框子名為「格」。「格」有正義,《方言》:「格,正也。」引申表示標準、法則。根據標準糾正錯失,亦稱「格」,吳善述《說文廣義校訂》:「制器者以木為法,所以正不正者曰格。」《書.冏命》:「繩愆糾謬,格其非心。」孔穎達疏:「心有妄作則格正之。」《論語.為政》:「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耻且格。」
金文用作國名和姓氏,格伯簋:「格白(伯)受(授)良馬乘于朋生。」表示格伯將四匹良馬交給朋生。
戰國竹簡「格」寫作從「丯」聲,《郭店楚簡.緇衣》簡37-38:「君子言又(有)勿(物),行又(有)[辶丯]。」[辶丯]今本《禮記》作「格」。《禮記.緇衣》:「言有物而行有格也。」鄭玄注:「格,舊法也。」[辶丯]字從「辵」,疑為表示來到的「各」、「𢓜」的本字,這裏音近通假作「格」。
漢帛書「格」通假作「客」,馬王堆帛書《老子》甲、乙本《道經》:「樂與餌,過格止。」王弼本「格」作「客」,《老子.第三十五章》:「樂與餌,過客止。」
汗簡「格」字下收「㦴」字,從「戈」,「各」聲。「㦴」是「戟」的異體,音近通假為「格」。參見「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