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文言文意思
“某”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繁体:某(简繁同形)
拼音:mǒu
“某”字的古汉语解释
mǒu
1.代词 指代不明确说出的时、地、人、事。《廉颇蔺相如列传》:“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地震》:“后闻某处井倾侧,不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大铁椎传》:“今夜半,方期和决斗某所。”《报刘一丈书》:“某也贤!某也贤!。”
2.代词 代称自己或代自己的名。《记王忠肃公翱事》:“今以半别公,公固知某不贪也。”《游褒禅山记》:“临川王某记。”
“某”国语辞典解释
mǒu
代词1.不指名的人或事物的代稱。例: 「某甲」 、「某人」 。《文選.顏延之.陶徵士誄》:「元嘉四年月日,卒于尋陽縣之某里。」 《文選.任昉.宣德皇后令》:「今遣某位某某甲等,率茲百辟人致其誠。」
2.我,自稱之詞。《三國演義》第七回:「某雖不才,願請軍出城,以決一戰。」 《警世通言.卷三二.杜十娘怒沉百寶箱》:「某相遇之初,每聞絕調,輒不禁神魂之飛動。」
“某”康熙字典解释
玉篇古梅字。說文酸果也。从口含一。註詳七畫。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莫後切,謀上聲。
唐韻詔前人之言也。
玉篇不知名者曰某。
韻會臣諱君曰某。
論語某在斯。
左傳·宣十年某氏之守臣某。
又泛言事物亦曰某。
禮·少儀問品味,子食于某乎。問道藝,子習于某乎,子善于某乎。
又正韻莫補切,音姥。義同。
甘本作𤮺。當爲𣐥,俗作某,非。
“某”形意通解
略說: 金文從「甘」從「木」,表示樹上長着酸酸甜甜的梅子,是「梅」的本字。本義為梅子、酸梅。詳解: 金文從「甘」從「木」,「甘」象人口,一點指示口含一物,以表示味道。全字表示樹上有酸酸甜甜的梅果。《說文》:「某,酸果也。从木从甘。闕。槑,古文某从口。」徐灝《說文段注箋》:「『某』即今酸果『梅』字,因假借為『誰某』,而為借義所專,遂假『梅』為之。」《玉篇》:「某,古梅字。」參見「梅」。《說文解字注》:「此闕,謂義訓酸而形從甘,不得其解也。」《說文通訓定聲》:「五味之美皆曰甘」。《說文》指出「某」的本義為酸果,但缺釋從「甘」之意;段玉裁認為義訓是酸,而字形從「甘」,不得其解,所以才闕而不釋。其實朱駿聲已指出,「甘」字的初義可能兼指各種味道,後來才專指甘甜。
「某」是「梅」的初文,由於「某」字被借用為某人之「某」,所以加「木」造「楳」字,表示梅樹,「楳」在《說文》中是「梅」的古文,後來「楳」字少用,而多用「梅」字。
「某」字用作本義,表示梅子,最早見於戰國竹簡。信陽長臺觀2号墓2組簡21:「一瓶某(梅)醬」,指梅子醬。《包山楚簡》簡255:「蜜某(梅)一」。
金文通假為「謀」,表示謀畫,禽簋:「周公某(謀)」。又用作否定詞,諫簋:「女(汝)某不又(有)聞」,表示你不要沒有見聞。翼城大河口墓地M2002所出鳥形盉:「余某弗稱公命」,表示我不會不符合公的命令。
戰國竹簡又表示某人之「某」,《九店楚簡》簡43:「含(今)日某將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