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文言文意思
“止”在古汉语中的解释
繁体:止(简繁同形)
拼音:zhǐ
“止”字的古汉语解释
zhǐ
1.名词 脚。《汉书·刑法志》:“当斩左止者,笞五百。”这个意义后来写作“趾”。
2.动词 停止。《察今》:“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又】<动使动>使……停止。《鸿门宴》:“交戟之卫士欲止(之)不内。”
3.动词 住下。《游黄山记》:“复从峡度栈以上,止文殊院。”
4.动词 留住。《荷蓧丈人》:“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
5.动词 阻止。《愚公移山》:“河曲智叟笑而止之。”
6.动词 中止。《〈论语〉十则》:“臂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
7.副词 通“只”。只是;仅仅。《黔之驴》:“技止此耳。”《活板》:“若止印三二本,未为简易。”
8.助词 用于句未,表示感叹。《诗经·南山》:“既曰归止,曷又怀止。”
“止”国语辞典解释
zhǐ
动词1.停住、不動。例: 「適可而止」 。《易經.艮卦.彖曰》:「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
2.達到、安住。《禮記.大學》:「止於至善。」
3.不准、阻擋。《左傳.桓公六年》:「少師歸,請追楚師,隨侯將許之,季梁止之。」 《呂氏春秋.季秋紀.知士》:「靜郭君不能止。」
4.居住。《詩經.商頌.玄鳥》:「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名词
1.腳。同「趾」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止者,笞五百。」
2.儀容行動、威儀。《詩經.鄘風.相鼠》:「相鼠有齒,人而無止;人而無止,不死何俟?」
3.打擊柷的槌子。《爾雅.釋樂》:「所以鼓柷謂之止。」 晉.郭璞.注:「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連底桐之,令左右擊,止者其椎名。」
4.二一四部首之一。
形容词
靜的、不動的。《莊子.德充符》:「人莫鑒於流水而鑒於止水。」
副词
僅、只。例: 「不止一回」 。唐.杜甫〈無家別〉詩: 「內顧無所攜,近行止一身。」
助词
用於語尾,以加強語氣。《詩經.周頌.良耜》:「百室盈止,婦子寧止。」
“止”康熙字典解释
唐韻集韻韻會𠀤諸市切,音芷。說文下基也。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爲足。
徐曰初生根幹也。
又廣韻停也,足也。
易·艮卦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
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又靜也。
禮·玉藻口容止。
註不妄動也。
莊子·德充符人莫鑒於流水,而鑒於止水,唯止能止衆止。
又已也,息也。
論語止吾止也。
史記·酷吏傳寇盜不爲衰止。
又居也。
詩·大雅乃慰乃止。
又商頌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又心之所安爲止。
書·益稷安汝止。
孔傳言當先安好惡所止。正義曰:止謂心之所止。大學云:爲人君止於仁,爲人臣止於敬,好惡所止,謂此類也。
又朱子曰:止者,必至於是而不遷之謂。
又留也。
論語止子路宿。
孟子可以止而止。
又行師營曰止,暫待曰次。
又凡戰而被獲曰止。
左傳·隱十一年公與鄭人戰於狐壤,止焉。
杜註內諱獲,故言止。
又僖十五年輅秦伯將止之。
又容止。
詩·鄘風人而無止。
箋止,容止。無止則無禮節也。
孝經·聖治章容止可觀。
又舉止。
齊書·張欣泰傳欣泰著鹿皮冠衲衣。世祖曰:將家兒何敢作此舉止。
又俗謂德行曰行止。
外史檮杌鄭奕敎子文選。其兄曰:莫學沈、謝嘲風弄月,汙人行止。
又樂器。
爾雅·釋樂所以鼓柷謂之止。
註止者,其椎名也。
書·益稷合止柷敔。
鄭註柷,狀如漆桶,中有椎,合之者,投椎於其中而撞之。
又鳥集亦曰止。
詩·小雅載飛載止。
又三止,三禮也。
班固·幽通賦嬴取威於百儀兮,姜本支乎三止。
註謂齊之先伯夷典三禮也。
又語辭。
詩·周頌百室盈止,婦子寧止。
又首止,衞地名。在陳留襄邑。
春秋·僖五年齊侯會王世子于首止。
又與趾同。
儀禮·士昏禮皆有枕北止。
鄭註止,足也。古文止作趾。
山海經韓流麟身,渠股豚止。
郭註止,足也。
前漢·郊祀歌獲白麟,爰五止。
師古註止,足也。時白麟足有五蹄。
“止”形意通解
略說: 「止」字在甲骨文及金文中皆象「足」之形,即指人的腳掌。「止」是漢字的重要部件。後借用來表示停止。詳解: 「止」的甲骨文及金文皆為獨體象形字,象人的腳掌。今天通用的「止」字,是隸變後的結果。在隸變以前的古文字中,解腳掌的「止」其實有左右之分,也有朝上朝下之別,故實可包括「止」、「𣥂」、「夊」、「㐄」這四種基本形態,分別指向上或前的左腳,向上或前的右腳,向下或向後的左腳,和向下或向後的右腳,此外還有一些變形。透過四者的混合使用,許多有空間導向的字都可以形成,如「步」、「夅」、「陟」、「降」、「韋」、「舛」、「出」、「各」等。
止是「趾」的初文,但指的是全隻腳掌,甚至可泛指移動中的人身。「止」為漢字最主要的部件之一,後來被假借為停止或制止的「止」。又《說文》「止」字的解釋為:「止,下基也。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爲足。凡止之屬皆从止。」這一解釋大概只說明了「止」字作為「址」或「下基」的引申義,而非「止」之為「足」的原義。
「止」字甲骨文用作本義,如《合集》13688:「疾止」,意謂腳有疾。「止」又可以用作方國名與人名。另「止」又通「祉」,用作祭名,如《合集》23408:「止(祉)日。」
「止」字金文用作人名。五年琱生簋(舊稱五年召伯虎𣪕):「余老,止公僕墉(庸)土田多𧧒。」指我已年老,止公所擁有的田人之數多次遭到司法方面的調查(林澐)。